人民網(wǎng)南京12月6日電 (記者朱殿平) 今天下午,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發(fā)布消息:江蘇省旅游局原局長錢國超(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jīng)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揚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錢國超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錢國超利用擔任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江蘇省交通廳副廳長、江蘇省臨海高等級公路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江蘇省民防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資金撥付、工程承接、人事安排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10月25日,揚州市人民檢察院已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犯罪嫌疑人錢國超決定逮捕。
錢國超簡歷
錢國超,男,漢族,1962年3月出生,江蘇溧陽人,研究生學歷,1985年3月參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歷任江蘇省交通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南京新機場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江蘇省交通廳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站長、黨支部書記,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2002年1月,任江蘇省交通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14年5月,任江蘇省民防局黨組書記、局長、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江蘇省核應急辦主任;2017年9月任江蘇省旅游局黨組書記、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