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9點10分,在鄞州區(qū)錢湖北路與嵩江東路路口,從嵩江東路方向由東往西駛來一輛電動車,一中年男子載著一個老人,被路口執(zhí)勤協警攔下。
“電動車只能載一名未滿12周歲的小孩。你違法帶人,請接受處罰。”交警當場對他的違法載人行為進行了勸阻教育,并出具罰單對他進行處罰20元。
雙方開始爭執(zhí)起來,20多分鐘后,男子扔下一句話:“交警同志,處罰我可以,但我老爸就交給你們了。”這個男子竟扔下九旬老父親,交了錢后騎車走了。
交警只好請老人在人行道上的蔭涼處坐下,讓他休息。經過交流溝通,老人最終打電話叫兒子來接走了。
同樣是這天的9點50分左右,錢湖北路方向,一名女子騎電動車因違法載人,也被交警攔下了。女子顯得不耐煩:“我上班快來不及了。如果我遲到,獎金200元扣掉了,就向你來拿。”
話說這么說,女子就是不肯接受交警處理。在交警和過路市民的不斷勸說后,她才不情愿地交了20元罰款。
對于這樣的行為,交警部門也很無奈,他們呼吁市民,對交警的現場執(zhí)法,請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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