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小霸王,今日階下囚。說的正是小伙子小王。
小王,17歲,河南人。去年12月12日晚上8點多,慈溪滸山新城大道上一家賓館內,他和小伙伴小李往客房里塞“黃色小卡片”。
便衣警察嚴警官和一名保安正在這家賓館排查執(zhí)勤,正好撞見這一幕。嚴警官制止二人,進一步盤問,并且亮明身份。
一聽警察二字,小王和小李拔腿就跑,邊跑邊罵。好好地“干著活”卻被警察給壞了“好事”,兩人眼不下這口氣,商量“叫幾個人來,回去揍那兩個人,也好出口氣”。
隨即兩人打電話,叫來了河南人許某、翟某,并約好在這家賓館附近碰面。
一伙人來到賓館,見嚴警官兩人還在里面,二話不說沖進去開打,嘴里還嚷著“打的就是警察”。
很快,小李、小王、許某、翟某4人就被抓獲。經醫(yī)學鑒定,保安外傷致體表挫傷面積15平方厘米以上,構成輕微傷。
近日,慈溪法院開庭審理認為,小李等四人明知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執(zhí)行公務,而以暴力、威脅方法加以阻礙,造成執(zhí)法人員受傷,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據此判決4人有期徒刑5至6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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