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兩全之法能修復這條意外的裂痕?
老程是建德人,今年77歲。他有個妹妹,小他2歲。
兄妹倆相互照應了半個多世紀,如今年逾古稀了,卻在法庭上鬧騰起來。
鬧點啥?這還得從4年前老程得的那場急病說起。
病危之托
2011年9月,老程突發(fā)急病,被送到建德市第三人民醫(yī)院搶救,醫(yī)院當時下發(fā)了病危通知書。
病榻前,老程估摸著自己時日無多,就把照顧自己的妹妹叫到身邊,將自己的身份證、房產(chǎn)證、工資卡、存款單等一并交給她,光存款單上的金額就有29萬元。
老程為啥會把全副身家交給妹妹?原來,老程終身未婚,沒有子女,只有這一個親妹妹,而妹妹對他的照顧也很盡心。
“這次如果我挺不過來了,這些錢就給我的三個外甥女和外甥好了。”當時,老程握著妹妹的手,虛弱地說道。
“別這樣說,東西我先幫你保管,我一定會救你的。”程老太太對于當時的情形至今難以忘記。
萬幸,老程挺過來了,只是從那以后一直住在醫(yī)院。
為了更方便照顧,程老太太專門請了一個保姆照顧老程。住院治療至今,老程的生活費、保姆費、醫(yī)藥費等都由程老太太從他的工資及存款單中支取后支付。
財產(chǎn)之爭
鬼門關前走了一遭,老程算是幸運的,可就在這時,事情的發(fā)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今年5月,老程感覺自己身體情況好轉,便惦記起了交給妹妹的那筆財產(chǎn)。
老程找到妹妹,表示想取回托她代為保管的存款和房產(chǎn)證。他算了算,存款應該還有25萬元。
但程老太太覺得,哥哥還在住院,身體也沒完全康復,年紀這么大了,自己替他管錢不是一直都很好嗎?
兄妹間的感情由此出現(xiàn)裂縫。
今年7月,要不回財產(chǎn)的老程一紙訴狀,將妹妹告上了建德法院壽昌法庭。
到今年8月,老程放在妹妹那里的工資和存款還有20多萬元的結余。
兩全之法
開庭時,考慮到老程尚在住院且需吸氧,承辦法官將庭審移到了病房里。
“法官,我只是想把屬于我的東西要過來,她是我妹妹,可是她已經(jīng)變了,我不能再相信她了!”庭審中,老程情緒很激動。
程老太太卻一口咬定,哥哥之前把存單、工資卡、房產(chǎn)證等給她,等于是贈送給了她,當然不應該還回去。
“法官,作為他唯一的親人,我不是想要這些錢,只是擔心他錯信別人,到時候后悔都來不及啊!”程老太太在調解時說。
考慮到老程已無其他親人,二老年事已高且多年以來和睦相處、相互照應,承辦法官希望能夠妥善解決兩老的裂痕,爭取調解成功。
為此,承辦法官開庭后又跑了好幾趟醫(yī)院,詢問了老程的責任護士、病友、保姆等人,還到老程所在社區(qū)了解情況,同時與程老太太保持溝通。
“從法律角度來看,老程交付財產(chǎn)屬于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受贈人是你的三個子女,但后來因為條件未成就(大伯并未過世),所以合同是沒有成立的,程大伯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利要求你把財產(chǎn)還給他。”法官不厭其煩地向程老太太解釋著法律問題。
程老太太則為難地說,其中一筆10萬元錢,她已經(jīng)轉存定期了,暫時也拿不出來。
最終,經(jīng)過調解,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程老太太同意分期返還20萬元,并將老程的身份證、房產(chǎn)證、工資卡等一并歸還。
而老程當場決定,將自己名下的房產(chǎn)遺贈給程老太太的次女小楊,并由小楊負責自己的送終事宜。法官在征詢小楊意見后,撮合雙方達成了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
老程簽完字,拉著法官的手說:“謝謝法官,其實我妹妹這個人還是挺好的,她的女兒小楊更是對我關懷備至,希望我這么做多少能彌補一些,畢竟親情是血濃于水的。”老程最后的決定,似乎也是想對妹妹說一聲抱歉。
11月2日,經(jīng)過連日的陰雨,壽昌鎮(zhèn)的天氣開始轉晴。“法官,這里是75000元,請你做個見證交給他,剩下的125000元,明年2月底前我會一起交給他,到時候還是要麻煩你一下。”壽昌法庭里,程老太太對法官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