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八點多,四季青派出所接到一位王女士(化名)報案稱自己被前夫打了,還動了菜刀。接到報案后,民警立即趕往位于慶春東路上的某小區(qū)。

民警趕到現(xiàn)場時,屋子里一片狼藉

一個3歲左右的孩子還在地上撿著東西
兩個人打成這樣什么仇什么怨?王女士今年42歲,她的前夫楊先生(化名)今年60歲。兩個人是離異后走到一起的,王女士有一個女兒。兩人結(jié)婚后有了一個兒子,今年3歲了。但是由于種種矛盾,兩人去年就離婚了。離婚后為了小兒子兩個人時而還會見面,可矛盾依舊不斷,經(jīng)常發(fā)生爭執(zhí),而且已經(jīng)不是第一次因為吵架報警了。

滿地都是碎玻璃

很多電器都被砸壞了
雙方各執(zhí)一詞 孩子無人看管
二人在派出所對當(dāng)時的情況各執(zhí)一詞,越吵越激動,都說對方要拿菜刀砍自己。楊先生還給民警看了自己后背的傷。
而在這個過程當(dāng)中,雙方對三歲的兒子置之不理,任由孩子隨便出入。
1 細節(jié)一
王女士喝水時三歲的孩子伸手想喝一口,王女士卻一飲而盡。
2 細節(jié)二
楊先生在派出所門口抽煙打電話,孩子隔著柵欄一直在喊爸爸,楊先生卻沒有任何反映。
3 細節(jié)三
雙方又爭吵了很久,王女士說要去楊先生家把自己的東西拿走。在路上孩子一直在哭鬧著喊媽媽,但王女士卻頭也沒回。晚上十點多,在民警的幫助下,王女士帶著女兒把自己的東西從楊先生家全部帶走了,其中包括一些小兒子的衣服和玩具。
在整理的過程中王女士說:“他說我從來不給孩子買衣服,我就把我買的東西全帶走。”與此同時,楊先生也讓王女士的女兒把他買的手機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