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是個送水工,每天騎電動車送水,經(jīng)過杭州望江路總有10次。那段日子,他就像是個倒霉蛋。騎著騎著,車胎總是突然沒氣。幾個月下來,車胎被釘子扎破總有個100次。
望江路沿線東向西的非機動車道,真是讓騎車人怨聲載道。自去年3月29日,收到第一個報警電話開始,一年時間,公安部門累計收到報案79次,杭州市市長公開電話接到反饋情況44次,上城區(qū)區(qū)長公開電話接到反饋投訴12次。
這黑手也太囂張。終于,今年3月24日晚上,種釘人張某被當場拿下。幕后的修車攤老板熊某也隨后落網(wǎng)。他們這樣搞黑心釘,不是簡單拘留幾天就完了。
昨天,兩人涉嫌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在杭州上城法院被提起公訴。周檢察官說,種黑心釘入刑的案子好多年沒碰到過了。這起案子,情節(jié)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種釘人和修車攤老板可能面臨3-7年有期徒刑。
民警24小時蹲守
終于抓到了種釘人
從報案記錄看,種釘人出沒的范圍挺大。圍繞望江立交橋,望江路、江城路、雄鎮(zhèn)樓、城站火車站以北……這是好大一圈了。
“我們特別制作了一個像拖把一樣的拔釘工具,到路上推,發(fā)現(xiàn)一顆就拔一顆。”民警說,他們發(fā)現(xiàn),拔掉一批,就又來一批,種釘人非常囂張。
當然,民警還到附近幾個修車鋪去詢問。好幾個修車鋪喊冤啊,有一個攤位,索性立牌子說早高峰時段不補胎,以證清白。
民警采取了24小時全天候蹲守的辦法。望江路上發(fā)案最多,是蹲守重點。3月24日晚上7點55分,望江路高層觀察哨發(fā)現(xiàn),過來一輛黑色電動車,騎車人是一個胖墩墩的男子。
男子先是東張西望,慢悠悠地騎過。晚上8點04分,他又騎車返回,看看四周沒啥人,就從車的后蓋箱里拿出了一把錘子和一把鑿子,用最快速度在路面上鑿出一個小洞。男子又騎車走開。
“注意,目標出現(xiàn)!”高層觀察哨向路面隊員發(fā)出預警。不到一分鐘,男子第二次返回,拿出黑心釘和膠水,把釘子種進了剛才鑿出的小洞里。民警和夜巡隊員趕緊上前,將他當場抓獲。
這名男子就是張某,1980年出生,是江蘇人。他不是第一次種黑心釘了,早年在拱墅和余杭,都因為種釘被警方抓獲過。
修車鋪老板招了個“種釘手藝人”
他們一個種釘,一個補胎
和送水工陳某一樣,朱某在望江路往江城路方向行駛時,也遭遇了70余次電動車輪胎被扎破。而且他說,每一次換補輪胎,都是在望江路100號的電動車修理鋪。
這個望江路100號的電動車修理鋪,就是熊某和張某所在的店鋪。
深夜種植黑心釘,早晚高峰經(jīng)過的電動車和自行車就頻頻中招,需要就近補換輪胎,熊某和張某靠這樣拉來不少生意。
附近其他修理鋪的老板說,自張某到熊某的修車鋪后,也就是去年4月份開始,來店里修補輪胎的人明顯增多。
熊某和張某是經(jīng)朋友介紹認識的,而原因就是,張某有這“種釘”的手藝。
去年3月,張某到熊某的修理鋪,名義上是幫工,實際上兩人已經(jīng)開始謀劃,種黑心釘來增加收入了。
熊某稱,釘子的來源、制作和種釘都是張某一人包辦,他并不知道張某隔幾天去種一次,他就只負責補胎。“我大概每隔三、四天會種一次。”張某說。
熊某交代,補一個輪胎5塊錢,換一個輪胎25塊。補換輪胎的收入兩人會每天分賬,如果生意好,一天就能拿到200塊。從去年開始,兩人由此增加的非法收入達到2萬余元。
檢察官說,這兩人一人種釘,一人補胎,平分非法收入,屬于共同犯罪。
種黑心釘為什么會入刑
情節(jié)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
圈子里,張某是種黑心釘?shù)?ldquo;手藝人”。之前,因為種釘被警方抓獲過,但都是行政拘留處理的。
為什么這一次就嚴重了,張某怎么也沒想到,他觸犯了刑法。
檢察官告訴錢報記者,張某和熊某故意毀壞不特定群眾的財物,目的很明確就是賺錢。雖然他們交代,總共不過賺了2萬元,一人分了1萬而已。“但是他們的行為已經(jīng)屬于情節(jié)嚴重,因為故意毀壞財物累計達10次以上。”這個次數(shù),是以每放一個釘子扎破所有輪胎來計算一次。今年1月初至3月24日期間,民警使用自制的推釘器起獲了涉案贓物鋼絲釘15枚,所以這樣算來就15次了。最后愿意配合到公安做筆錄的有11個人。
另外這個案子社會影響也很惡劣。“每隔幾天,警方就會接到密集的關于黑心釘?shù)膱缶?rdquo;
檢察官說,熊某、張某因謀取個人利益,多次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情節(jié)特別嚴重,兩人的行為當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刑事責任,建議判處有期徒刑3-7年。
昨天,法庭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