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微友發(fā)微信咨詢快報律師團:我與愛人二十多年情誼,現(xiàn)在他卻有了另外的女人,真是始料未及,心有不甘啊,這些年來,我在外面忙于發(fā)展事業(yè),將他疏忽了,他跟那個女人認識至今兩年多,已經(jīng)有了感情,我愛人現(xiàn)在是家里舍不得,家外放不下。
知道這件事后,我已經(jīng)靜心半年多,將更多精力投注家庭,給愛人做營養(yǎng)早餐,可他還未與她徹底割斷。我每天都在煎熬中度過,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生活,體重急劇下降十斤!我痛恨這個女人,如果我將她打成殘疾,比如斷腿,然后主動投案,那么要承擔什么法律后果?大概會被判刑幾年?
王永皓: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答:按照《刑法》第234條的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傷殘或者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你若用犯罪的手段報復對方,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婚姻生活中不論遇到什么問題,首先要嘗試與對方開誠布公地溝通,雙方互相體諒、換位思考,盡量冷靜、理智地解決問題,千萬不要走上極端道路,否則只會造成兩敗俱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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