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兩名男子向12345市長公開電話、110報警臺提出訴求或投訴時,言語失當(dāng),揚言“縱火”、“爆炸”。針對此類情況,杭州市公安局依法對他們傳喚審查,并作出行政處罰。
陳某是臨安人,多次舉報鄰居李某違法建造樓房,街道日前依法拆除李某的違法建筑。此前,李某曾和陳某定下協(xié)議,如果陳某不干涉他造房,同意讓出一部分宅基地,給陳某造家門口的道路及圍墻。陳某建好門口道路后,再次舉報李某,李某于是故意將陳家道路損毀。民警接警后制止了李某的行為,建議雙方通過村委會協(xié)商解決。7月11日早上,陳某撥打12345,稱自家道路及圍墻被毀,民警不管,揚言要報復(fù),并稱已買好汽油,要在一星期內(nèi)去燒公交車。接警后,警方迅速調(diào)解雙方矛盾及李某故意損壞公私財物一案。因嚴重擾亂公共秩序,陳某被行政拘留5天。
7月22日10時許,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接到公交三公司反映,一名男子抱怨129路公交車等候時間過長,兩次通過電話,揚言要把129路公交車燒了或把公司炸了。交通治安分局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查控,當(dāng)日下午抓獲嫌疑人、外來務(wù)工人員陳某,在其暫住地沒有發(fā)現(xiàn)?;锲?。7月23日,陳某因擾亂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7天。
警方呼吁,市民應(yīng)當(dāng)通過合法、合理的途徑和方法,提出訴求或解決矛盾。對存在違法犯罪言行的人員,公安機關(guān)將依法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