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新聞網訊 (記者 高策) 昨日,裝卸工彭師傅(化名)撥打本報熱線反映稱,在他數十年的裝卸工生涯中,歷來都是“出賣勞力、收取報酬”這樣一個簡單的過程,從未有市場管理方向其收取“管理費”。然而近日在他的工作地,華東農貿市場的管理方卻告知他們的裝卸工團隊,在本月25日之前向市場繳納每人每月300元的管理費,否則不允許其在市場內從事裝卸貨工作。
裝卸工:未被收過管理費,每月300元太多
記者隨后前往了華東農貿市場,彭師傅和他的裝卸工團隊在市場內等候記者。彭師傅說,他們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一直為水果批發(fā)商提供裝卸貨服務,先后“轉戰(zhàn)”了果品公司、南菜市、華東農貿市場,從事的是出賣勞力的工作。
彭師傅等一行人表示,華東農貿市場建成營業(yè)之后,他們又跟隨水果批發(fā)商的腳步來到這里,在這里工作的兩年時間里,工作也像往常一樣,替水果批發(fā)商裝卸貨,從水果批發(fā)商手中領取報酬。然而在一周之前,華東農貿市場的管理方卻向他們發(fā)出通知,要求他們在本月25日之前向管理方繳納每人每月300元的管理費,否則禁止其在市場內裝卸貨。彭師傅說:“我干這行近20年,從未有哪個市場管理方向裝卸工收費。”然而彭師傅表示,既然因為華東農貿市場的存在,他們才會有工作的機會,所以他們也不是不愿意繳納管理費,只是這300元費用實在太多了。
市場管理方:提供了場地、工作服,并統一調度
記者隨后來到了華東農貿市場管理有限公司,一名朱姓工作人員聽說了記者來意后解釋說,他們作為一個私營企業(yè),為裝卸工提供服務,收取相應的費用也理所當然。并且周邊城市,如徐州、淮安、連云港等城市的大型農貿批發(fā)市場里都向裝卸工收取相應的管理費,“這并不需要政府部門的批準,完全是市場行為。”朱先生說。
說到市場為裝卸工提供的服務,一名李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市場在建成兩年來,一直未向裝卸工收取管理費,然而市場內裝卸工作的混亂狀況日益顯現———每個行業(yè)的裝卸貨生意都由一個團隊的裝卸工專營,在旺季中,大批貨物運到,但是單個行業(yè)的裝卸工數量有限,大批貨物只能排隊等待卸貨,部分新鮮水果在等待中腐爛。李先生說,現在他們準備在市場內開辟專門的裝卸工休息場所,所有裝卸工在內統一接受市場調度,統一服裝、統一管理,以便于提高裝卸貨效率,讓這里的經營戶享受到更優(yōu)質的經營環(huán)境,這些服務都需要成本。
物價部門:市場管理收費已市場化
律師觀點:管理方無權“強制消費”
記者就此問題又咨詢了市物價局,市物價局服務價格處的袁先生告訴記者,當前市場管理收費項目已經全面市場化了,市場管理者可以根據需求來收取相關管理費用,并根據市場的供需和價格杠桿來調節(jié)服務價格。“目前全市沒有相關文件來規(guī)范和管理這方面。”袁影華說。
記者隨即又咨詢了律師觀點,江蘇宿興律師事務所姜亞春律師認為,作為市場的管理方向裝卸工收取管理費,完全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姜亞春說,市場的管理者雖然提供了如統一休息場所、統一服裝、統一調度等服務,但是市場買賣應本著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則,裝卸工如果愿意接受市場提供的服務,那么在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也無可厚非。但是如果裝卸工不愿接受這種服務,管理方也無權強制裝卸工接受這種有償服務。
姜亞春又分析說,農貿市場作為公共場所,任何人都有權自由出入,裝卸工有權自行與雇主協商相關費用,并提供裝卸貨服務,不應該受市場管理方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