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新聞網訊 (記者 裴凌曼)3月3日,泗洪縣公安局破獲了一起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目前肇事者已經被看押在泗洪縣看守所內。
2月24日上午9點左右,泗洪縣公安局接到報警稱,在245省道附近有人騎著電瓶車被一輛汽車撞倒,傷勢嚴重,肇事司機卻逃之夭夭。接警后,泗洪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迅速出動,趕往現場。
泗洪縣交巡警事故處理中隊副中隊長毛建飛告訴記者,交警到達現場以后發(fā)現,現場只留下一輛倒在地上的電瓶車和大量散落的碎片,傷者傷情十分嚴重,已經被送往醫(yī)院搶救,后因搶救無效死亡。交警對事故現場進行了調查取證,因為事發(fā)地點比較偏僻,而且現場沒有監(jiān)控,給警方偵查帶來了很大困難。通過現場遺留下來的碎片和走訪現場的目擊證人收集線索,警方判定肇事車輛為一輛黑色轎車。
警方繼續(xù)分析案情,并調取沿途監(jiān)控,終于發(fā)現一輛車牌號為浙BE5258的嫌疑車輛在案發(fā)時間出現過,警方迅速上網比對車牌,可結果卻讓他們失望。“當時這個車輛懸掛的號牌是浙BE5258,但是通過我們公安網上的查詢,沒有這個車輛的任何信息,我們就考慮這輛車懸掛的是假牌。”毛建飛說。隨后警方通過現場車輛行駛軌跡進行分析,在另外三個路口調取到了該車相關視頻,終于在監(jiān)控中發(fā)現了該車的行駛軌跡。
通過視頻與肇事車輛的照片對比,警方清晰地發(fā)現駕駛員的樣貌,之后將該車和嫌疑人的相貌特征截屏,發(fā)送給泗洪縣各派出所進行排查。3月3日,就在消息發(fā)出兩小時后,泗洪縣峰山鄉(xiāng)派出所警方傳來消息稱,該轄區(qū)的張某嫌疑很大。
通過當地民警反復對張某進行勸導,并說明利害關系,犯罪嫌疑人張某向警方自首,此案得以告破。
回憶起當時的情況,張某很后悔當初的選擇。將受害人撞倒后,由于恐懼心理張某沒有報警和施救,存在著車牌是偽造的警方追查不到的僥幸心理,認為可以蒙混過關最終選擇了駕車逃逸,但結果卻難逃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