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新聞網訊(記者 徐其崇 通訊員 孫修軍)“現在俞芳生活正常,情緒也基本穩(wěn)定,我們感到很欣慰。”昨天,泗洪縣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向晚報報料:泗洪縣雙溝鎮(zhèn)農婦俞芳,因為生病就醫(yī)治療不當,導致她失語等后遺癥。面對人生的不幸,丈夫拋棄了她,并將俞芳住院合作醫(yī)療報銷款、房屋拆遷賠償款等50余萬元現金卷走。在泗洪縣法律援助中心熱心援助下,為她討回了公道。記者就此事進行了采訪。
一次感冒導致她失語
俞芳今年27歲,此前在泗洪縣雙溝鎮(zhèn)一家企業(yè)上班。其丈夫錢加利也在本地上班。他們有一個4歲的女兒,早晚都圍繞著女兒甜甜的笑和爸、媽的喊聲,應該說這個小家庭是幸福的。然而天有不測風云,厄運卻降臨到了這個幸福的家庭。
2 011年11月的一天,俞芳身感不適,就到本地一家衛(wèi)生服務站就醫(yī),經醫(yī)生檢查,確診為感冒,醫(yī)生遂開藥輸液。治療期間,俞芳突發(fā)呼吸微弱、全身發(fā)軟,急呼“120”轉入泗洪縣醫(yī)院搶救,途中出現呼吸、心跳停止,即實施心肺復蘇術。入院后,隨即做了氣管切開術,并告知家中病人病危。經搶救后俞芳有了呼吸,但仍神志不清,始終處于昏迷狀態(tài)。后又轉入南京某醫(yī)院繼續(xù)治療,其間經多次多家醫(yī)院專家會診,并對癥治療,但她仍然神智不清,處于植物人狀態(tài),屬一級護理。幾個月后,她總算醒了過來,卻留下失語等后遺癥。
因此事屬于醫(yī)療事故,經當地相關部門調解達成協議,某衛(wèi)生服務站賠償受害人俞芳12萬元(不包括某衛(wèi)生服務站醫(yī)生給付的11萬元醫(yī)療費);俞芳所在的社區(qū)居委會捐贈了5萬元;她參加農村合作醫(yī)療,住院報銷了6萬多元。
結發(fā)丈夫卷款失蹤了
2012年3月,俞芳和丈夫錢加利居住的房屋拆遷,獲得征收補償款28萬元,這些錢全部被俞芳的丈夫錢加利掌控。誰也不會想到,錢加利面對呈植物人狀態(tài)的妻子,心里打起小九九。2012年7月,錢加利撇下俞芳和女兒,將自己掌控的51.6萬元全部卷走,隱藏到外地去了。
俞芳母親朱春蘭看到自己的女兒到了這般境地,一陣酸楚涌上心頭,由于心疼女兒,就將女兒運回家中繼續(xù)治療、照顧。經過俞芳母親精心照料,俞芳卻奇跡般地蘇醒過來,但是講話口齒不清,生活不能自理,這更加堅定了母親花錢給俞芳治療的信心。在花掉家中有所有積蓄和變賣家中值錢物品之后,朱春蘭眼看家中債臺高筑,就讓其老公蹬三輪車掙錢,也只能維持家中清貧的生活。朱春蘭是一位普通的農村婦女,家里的土地被集中后租賃給別人,為了照顧女兒,不能出去工作。
錢加利將那么多現金全部卷走,沒有留下一分錢,出走后再也沒去看望俞芳。為了今后繼續(xù)給俞芳治療,朱春蘭推著坐輪椅的女兒四處求助,先后到縣婦聯、信訪、公安等部門反映此事。一個偶然的機會,得知國家有一個免費為窮人打官司的專門機構———法律援助中心,這又給俞芳母女堅定走維權之路的強烈愿望。
法律援助幫其走上訴求路
春節(jié)剛過,朱春蘭就帶上干糧,背上了背包,推著坐輪椅的女兒到縣城尋求法律援助。新年上班第一天,縣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剛打開門,就接待了這對母女。起初,工作人員看著垢面蓬頭的母女倆還以為是討飯走錯了地方。經過仔細詢問,才得知母女倆是來訴求的,雙溝鎮(zhèn)距離縣城很遠,母女倆在路上走了兩天,身無分文,餓了就啃一點自備的涼饅頭,困了就找個避風處露宿。當工作人員看到朱春蘭從挎包里取材料時,挎包里還剩下兩個干癟的涼饅頭,心里像是被針深深地刺痛了。
一位工作人員從身上掏出了100元現金遞給朱春蘭,并安慰她們母女倆坐車回家,并告訴她們,縣法律援助中心會盡快調查處理此事。母女倆臨走前,工作人員又將法律援助中心電話號碼告訴了她們,并囑咐她們有事打電話給法律援助中心。針對此案,該縣司法局專門設立援助“俞芳訴錢加利遺棄一案”專案組,決定盡快為俞芳討回公道,并指派江蘇永明暉律師事務所高士勇律師承辦此案。
剛柔并濟終于有說法
專案組認為,如果以遺棄罪并附帶民事賠償起訴錢加利是成立的,但是錢加利要是不拿錢出來怎么辦?而俞芳目前的狀況就是需要錢來治療。專案組認為,只要錢加利能把補償款拿出來賠償,刑事責任可以不再追究。但錢加利隱藏在外地,法律援助中心又沒有這個職能將錢加利傳喚到案。最終決定通過公安部門協助找人。于是,縣法律援助中心及承辦律師多次前往雙溝鎮(zhèn)派出所尋求協助找人。最終,在錢加利家人的幫助下,順利將錢加利傳喚到案并進行了詢問取證。派出所采取了對錢加利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起初,錢加利及其家人并不愿意拿錢出來,聲稱錢款被其揮霍一空,法援中心與承辦律師從“法理不容”、“情理難容”、“道德說不過去”等方面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做其思想工作,向其親屬及錢加利本人說明此事后果的嚴重性及其利害關系等。同時還向其說明,其岳母和妻子還念以前一段情,只要錢加利肯把錢拿出來給妻子治病和生活,就放棄起訴錢加利,并答應辦理協議離婚手續(xù)。
經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門的共同努力,錢加利同意支付俞芳經濟補償。之后,俞芳同意與錢加利協議離婚,并由朱春蘭協助代為辦理。雙方簽訂了協議,錢加利及其家人現場補償俞芳25萬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