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wǎng)2月10日訊(記者 徐理想 通訊員 李迎春)酒后駕駛摩托車發(fā)生車禍,車輛報廢、自己受傷不說,還要被判入獄,司機阿祥(化名)如今對當初貪杯醉駕后悔不已。近日,灌南縣人民法院依法以阿祥犯危險駕駛罪,判處其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2014年1月26日上午,阿祥騎摩托車帶著家人到親戚家出禮。午飯時,阿祥與一眾親戚開懷暢飲,氣氛很是熱鬧。酒席結(jié)束后,五兩酒下肚的阿祥,不顧親友勸阻,徑自騎車載著三位家人回家。騎出不到兩公里,醉眼蒙眬的阿祥便在與一輛載貨三輪車會車時,因判斷失誤而擦碰到對方車輛摔倒在地,不僅造成摩托車嚴重損壞,三名家人也不同程度受傷,自己腿部更是嚴重受傷,至今仍行動不便。經(jīng)鑒定,阿祥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82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事發(fā)后,阿祥如實供述了醉酒駕駛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的事實。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阿祥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醉酒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其行為已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鑒于阿祥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庭審中又能自愿認罪,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對此,法官溫馨提醒:年關(guān)將至,走親訪友飲酒助興本無可厚非,但要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莫讓酒駕壞了年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