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報網訊 (通訊員 棲文軒 記者 朱靜)年近6旬的馮某平時在家里帶孫子,空閑時間開“黑車”賺點錢。不過,近日他被警方抓獲,并被認定為盜竊共犯,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棲霞公安分局仙林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馮某有一兒一女,目前馮某與兒子一家住在一起,幫忙帶小孫子。在帶小孫子之余,馮某還在浦口地區(qū)開起了黑車,賺點錢貼補家用。一家人生活雖然算不上富足,但也生活無憂,其樂融融。不過這一切在今年3月初有了變化。
3月初,兩名外地男子陳某、李某乘坐馮某的車時,主動提出包他的車,理由是他們從外地來,不熟悉南京的路況,兩人表示可以每天給馮某200元車資,馮某答應了。在接下來的近半個月時間里,陳某、李某坐著馮某的車,每天都往返于南京的各個商業(yè)中心,至于兩人是做什么的,陳某、李某沒有告訴馮某,馮某也沒有多問。
3月17日晚,三人一同來到了棲霞區(qū)曉莊廣場附近的彩虹廣場,馮某照例將車停在路邊,陳某、李某走進商場。很快,馮某看到陳某、李某急匆匆地跑出來,兩人一上車,便催促馮某:“快點開車,快跑!剛才偷手機被發(fā)現(xiàn)了!”在兩人催促下,馮某帶兩人趕緊離開。得知兩人是小偷后,馮某不愿意再帶他們了,但陳某、李某勸他,再包他的車子兩天,兩天后就結束,并表示這事與馮某無關,讓他不要擔心。
兩天后,陳某、李某到邁皋橋萬谷慧商場再次偷了一部蘋果6手機,在兩人準備上馮某的車時,被跟蹤的民警抓獲。
經查,陳某、李某均有扒竊前科。陳某負責偷,李某負責望風。陳某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實,但李某拒不承認,但在馮某的指認下,李某最終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目前陳某、李某已被逮捕,馮某的情節(jié)則構成了盜竊共犯,目前被取保候審。面對民警,馮某后悔不已:“都怪我一時糊涂,貪圖每天的車費,以為我沒有偷就沒事。我對不起我的兒女,對不起我的小孫子,我給他們丟臉了!”(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