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史耀可)近日,男子祝某因搶劫孩童黃金吊墜被松江檢察院提起公訴,最終獲刑3年6個月。
今年7月某日晚7點半左右,中年男子祝某帶著一條犬來到松江區(qū)谷陽南路的一個小廣場上,與幾個孩童一起玩耍,不久后玩耍孩童僅剩8歲的男童亮亮。祝某發(fā)現(xiàn)亮亮脖子上戴著一枚黃金吊墜,于是祝某讓亮亮拿出來看一下,祝某將這枚金飾拿在手中感覺分量不輕,便想占為己有。后祝某威脅亮亮要掐死他,便將吊墜一把從亮亮脖子里拽下。期間,亮亮的母親打電話來讓亮亮回家,后其父母出門尋找。幸好亮亮家人及時趕到,亮亮哭著告訴媽媽說吊墜被祝某搶走了。亮亮爸爸抓住祝某和其扭打起來,祝某將吊墜掉落。亮亮家屬報警后,民警將祝某抓獲歸案。
經(jīng)公安機關(guān)查證和監(jiān)控視頻資料的調(diào)取,犯罪嫌疑人祝某使用暴力、脅迫等強制手段,壓制被害人反抗并當場取得財物,涉嫌搶劫罪。近日松江區(qū)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據(jù)證據(jù)判處祝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
針對該案,檢察官提醒到,家長在關(guān)注兒童交通、用電、防溺水、飲食等安全的同時,也要對兒童隨身財物的安全提高警惕。小孩防范意識缺乏,隨身佩戴的首飾更容易成為犯罪分子作案的目標。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在帶自己小孩外出時,要特別警惕陌生人的接近,同時看管好孩子身上佩戴的貴重物品,保證孩子人身和隨身財物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