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機關黨建責任落到實處
南通試行機關“第一書記”制度
9月25日,南通印發(fā)《關于在全市機關試行“第一書記”工作制度的意見》,在全省率先試行機關“第一書記”工作制度。
意見明確,機關“第一書記”由各機關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的黨員領導干部擔任,機關“第一書記”任期一般為3年,到期后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調(diào)整。結合機關支部建設工作實際,提出機關“第一書記”要成為聯(lián)系基層的“服務員”、示范帶動的“領航員”、夯實基礎的“指導員”,指導、督促、監(jiān)督支部開展工作,配合支部書記重點做好強化政治建設、促進融合發(fā)展、提升標準規(guī)范、推動問題化解、深化隊伍建設等五個面的工作任務,不斷提高機關黨建工作整體質(zhì)量。
日前,南通市稅務局、海安市委組織部、南通市委市級機關工委等部門已創(chuàng)新實踐該工作制度,形成六類務實可行的工作指引,提出“五帶頭、五提升”的工作措施,推動機關黨建責任落到實處。 (嚴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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