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安徽省文明辦、省商務廳、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的“公筷公勺服務規(guī)范”等102項地方標準向社會發(fā)布,并將于7月22日實行,本標準適用于各類餐飲服務單位、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食堂、農(nóng)村家宴中心及其他集體聚餐場所。
《安徽省地方標準公筷公勺服務規(guī)范》首次明確公筷公勺的定義,即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桌用餐時,在同一器皿內(nèi)取食菜品(冷菜、熱菜、湯羹)、點心、主食、水果等,不與口接觸的公用的筷子、勺子等用餐工具。公筷顏色應與自用筷有明顯區(qū)別,易于辨別,顏色宜為白色、類白色或不銹鋼色。公筷長度應比自用筷長3厘米至5厘米,筷頭略尖細。公勺宜帶有可防止滑落至湯盆中的掛鉤,長度應不小于20厘米,勺頭長度不小于7厘米,勺面寬度不小于4.5厘米。公筷公勺宜在顯著位置印燙明顯的“公筷”“公勺”“公用”等字樣。
按照“一菜一公筷、一湯一公勺”的原則,為每道菜品(冷菜、熱菜、湯羹)、點心、主食、水果等配備一副公筷或一把公勺。有條件的可實行“雙筷制”,為每位就餐人員配備一副公筷和一把公勺。自助餐應保證每道菜品配有一個餐夾或一把公勺。宜在工作臺設置公筷公勺專用存放區(qū)域,方便服務人員、就餐人員識別取用。生鮮上桌的食品(如火鍋涮菜、生食海鮮等),應提供與自用筷勺、常規(guī)公筷公勺有區(qū)別的“生料專用公筷公勺”。
服務人員應在就餐前根據(jù)菜品數(shù)量備足公筷公勺。服務人員應在上菜的同時,根據(jù)菜品品類正確擺放公筷公勺,并告知公筷公勺使用方法。就餐人員如提出分餐要求,服務人員應使用公筷公勺進行分餐。如遇就餐人員用錯公筷公勺或放錯位置造成污染,服務人員應立即更換。如遇同類菜肴需合盤或換盤時,服務人員應使用公筷公勺。餐后剩余食品打包,服務人員應使用公筷公勺。撤盤時先撤公筷公勺,后撤菜盤。服務過程中,應及時提醒公筷公勺不應接觸自用餐具、不將菜品返回餐盤、避免湯汁溢出、不宜將公筷公勺插入菜、飯中。
餐飲服務單位、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食堂、農(nóng)村家宴中心及其他集體聚餐場所宜向社會公開承諾使用公筷公勺;宜在大堂、餐廳、廚房等醒目處,發(fā)布提倡使用公筷公勺的公益廣告,并在餐桌上放置提示牌;應加強對服務人員的公筷公勺服務培訓,逐步提高位餐、分餐比例;應視就餐人員使用公筷公勺情況給予紀念版公筷、定制款公勺、特制點心、水果飲料等獎勵。倡導居民家庭使用公筷公勺。(記者 張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