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安徽亳州推進公檢法重要崗位交流 人情牽絆少辦事效率高
《 人民日報 》( 2020年01月07日 10 版)
在安徽亳州蒙城縣法院工作了24年后,柏永生首次異地交流到譙城區(qū)法院任職。此前,他從未想過離開蒙城。“畢竟家人、朋友都在這里,我也以為自己會在這里干到退休。”柏永生說,像他這樣在一個單位長期任職達一二十年的,在亳州市區(qū)縣政法機關曾十分普遍。
2019年3月,亳州市利辛縣破獲一起涉黑案件,部分涉案人員的“保護傘”竟來自當?shù)毓膊块T。“這起案件之所以牽涉到公職人員,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干部長期在一地任職,從而深陷關系網(wǎng)。”亳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秦鳳玉感觸良深。
為此,2019年6月,亳州市委組織部出臺《關于推進縣區(qū)法院、檢察院、公安局重要崗位交流輪崗的通知》,要求縣區(qū)公檢法正職按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縣區(qū)法檢兩院副職、政治部主任等重要崗位任同一領導班子成員滿5年的應當交流,滿10年的必須交流,一般實行異地交流任職。按照規(guī)定,全市共確定公檢法重要崗位必須交流輪崗對象55人,應當交流輪崗對象104人。
在明確交流范圍和對象的同時,亳州也充分考慮干部實際情況,解決干部的后顧之憂。例如,對于干部因家庭等因素異地交流確有困難的,可在本縣區(qū)內跨部門交流任職或不再擔任領導職務;在連續(xù)性、專業(yè)性較強的關鍵崗位上任職的干部,交流確有困難的,可以適當延長交流輪崗時間。
“干部們已經(jīng)充分認識到了交流輪崗的必要性。我們能做的,就是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全覆蓋、無例外。”秦鳳玉告訴記者,截至目前,在全部159名需要交流輪崗的干部中,除6名干部因有情況需要核實外,其余153人已全部交流輪崗,且實現(xiàn)平穩(wěn)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