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江蘇省政府公布《在全省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斗桨浮访鞔_,從11月10日起,“證照分離”改革從原45個試點園區(qū)擴大至全省,改革的事項也由試點的100項調整為106項。這106項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yōu)化準入服務4種方式實施改革,讓更多市場主體持照即可經營。
《方案》明確,涉及到“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的省級部門,要針對106項改革事項,逐一制定具體管理措施。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市場主體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有關部門落實具體管理措施。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市場主體報送材料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有關部門不再進行審批,但需要依法明確備案的環(huán)節(jié)、條件、材料、時限以及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的具體管理措施。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有關部門要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并提供告知承諾書的示范文本,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的,當場辦理審批;有關部門實行全覆蓋例行檢查,發(fā)現(xiàn)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依法撤銷審批并予以從重處罰。對實行優(yōu)化準入服務的事項,要制定出臺精簡環(huán)節(jié)、壓縮材料、優(yōu)化流程的工作程序、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進一步提高市場準入的便利化程度。 (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