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落在這個房子的戶口里,怎么還有其他人!”近日,寧波市鎮(zhèn)海區(qū)的孫女士在給孩子辦理戶口時,發(fā)現(xiàn)自己于2002年購買的一套二手房,原房東的戶口竟一直未遷出。
“大姐您別急,根據市公安局出臺的新政策,您可向戶口地所在派出所申請辦理依職權遷移事項,將其戶口強制移出。”一旁民警小汪的話,讓孫女士安了心。小汪所說的新政策,是近日出臺的《寧波市公安局依職權遷移戶口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以往戶口遷移全憑自愿,派出所在辦理依職權遷移戶口的過程中,由于沒有具體實施細則,可能會因辦理程序不到位引發(fā)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寧波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相關負責人說,此次《細則》出臺,能從制度上加以必要的約束,使“戶口老賴”問題從根本上得以解決。
據了解,《細則》不僅明確規(guī)范了依職權遷移戶口程序、辦理時限等操作方法,還規(guī)定了可能被強制遷移戶口的對象:除房屋買賣中的“戶口老賴”,還涉及到離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權轉移等可能產生“老賴”的領域。
“當發(fā)現(xiàn)自家的房產中存在他人戶口,且經協(xié)商后對方拒不遷出時,市民可向公安機關遞交書面申請、房屋權屬證明或承租權證明兩項材料,申請依職權遷移。”寧波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民警張海燕介紹,若情況屬實,公安機關會通過直接送達或郵寄的方式,向“老賴”們下達“告知書”;若聯(lián)系不到當事人,則會根據需要在當?shù)刂饕侣劽襟w進行公告。
市民陳先生是公安辦理依職權遷移的受益者之一。3年前為了孩子上學,他在江北區(qū)的新馬小區(qū)購置了一套二手房。“當時只顧關心房子的產權、價格、樓層,后來才發(fā)現(xiàn)上家女兒的戶口還‘賴’在自己家中。”陳先生表示,當初他曾向法院提出申訴,可戶口遷移問題屬行政管理范疇,法院并沒有受理。依據《細則》,近日,陳先生向公安機關遞交了相關申請材料,在民警的幫助下,原戶主最終主動將戶口遷出。
“目前,我們在全市范圍內已受理申請144個,其中39個申請義務人已主動將戶口遷出。”張海燕告訴記者,如果申請義務人未能在告知期內辦理相關手續(xù),公安機關將依職權“強制”遷移其戶口,最早的一批預計在今年10月份遷出。
為了保證遷出戶不變成“黑戶”,寧波公安機關還在“戶口老賴”現(xiàn)在住址所屬的社區(qū)、村(居)委會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建了一批社區(qū)集體戶。“老賴”們若不肯主動遷出,公安機關會強制將其落到社區(qū)集體戶中。
記者手記
“戶口老賴”這個詞,相信不少有過二手房買賣經歷的人都不會陌生。辛辛苦苦買了房,當初只記得關注產權、價格、樓層,等買了后,才發(fā)現(xiàn)落在這個房子的戶口里竟然還有其他人??v觀“老賴”們的動機,更是不盡相同:有的為了孩子享受教育優(yōu)惠政策,有的為了貪圖所在地的惠民福利,更有甚者想要趁機敲詐一番,給錢就遷走!
事實上,賣房人已經將房屋出售,戶口“賴”在房屋里本身就是違規(guī)行為,人戶分離更是給戶籍管理帶來了混亂。但由于鉆了法律的空子,公安機關長期以來對此并沒有足夠有效的辦法。此次寧波出臺這套《細則》,確保了基層公安在辦理依職權遷移戶口時有據可依。
事不避難,才顯擔當。據了解,面對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在《細則》起草前,寧波公安機關曾做過大量的調研、座談工作,向社會公開征求大量意見;同時,為了避免“老賴”們遷出后成為黑戶,他們還花了大量精力同街道、社區(qū)協(xié)調,設立了一批社區(qū)集體戶。依職權遷移戶口的實施,無疑會加重民警的工作量,我們應為寧波公安背后這份勇于擔當?shù)木顸c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