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正常的收入來源,日子本來就過得捉襟見肘,偏偏又染上了賭博,為了籌措賭資竟然以借用為名騙取陌生人電動車變賣。近日,宣州區(qū)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將劉某提起公訴。
今年7月初的一天下午,市民小黃下班后到離家不遠的一家網吧上網,隔壁電腦的一位陌生男子在玩游戲的時候和小黃聊了幾句。到了傍晚6點多鐘,這名陌生男子告訴小黃說下午在網上玩游戲,輸了不少錢,沒錢叫外賣,問小黃能不能把電動車借給自己騎回家吃飯,吃完飯就回網吧還給小黃。
有些抹不開面子的小黃猶豫了一下,把自己的電動車鑰匙掏了出來給了這名陌生男子,這名陌生男子連聲道謝,并表示最多半小時就回網吧歸還鑰匙,可是小黃一直在網吧等到了晚上十點多鐘,這名男子都沒有回來歸還電動車。無奈的小黃最終報了警,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十多天時間就將“借”小黃電動車的男子劉某抓獲歸案。
詐騙多人電動車
辦案民警在辦案的過程中發(fā)現,被劉某騙取電動車的可不是小黃一人。今年的5月份到7月份之間,劉某先后以借用的名義騙走了多人的電動車,然后將電動車送到寄賣行變賣,共獲得贓款1.6萬余元。
劉某騙電動車的對象并不只是陌生人,他也騙過熟人的電動車,甚至有些人只是看起來面熟,劉某仍然照騙不誤。劉某騙電動車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門:借電動車回家吃飯、家里臨時有事回家一趟、試試新買的電動車怎么樣等等。有時候劉某遇到了借車給他的人,找他要車,他就以暫時放在朋友家、賭博輸錢被抵押等理由推脫。
騙車為賭被拘留
據劉某交代,自己每次找別人借電動車的目的,都是為了把別人的電動車騎走后賣掉弄點錢用。而劉某缺錢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經常賭博和大手大腳花錢。為了籌措賭資,劉某最終想出以找他人借電動車、然后將電瓶車寄賣后獲取賭資的辦法。
宣州區(qū)檢察院認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他人財物1.6萬余元,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遂依法將其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