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2月25日訊 昨天,市民蔣先生(化名)向本報“群島姐妹民生工作室”反映:他在定海一家手機店花了4250元買了一個三星手機,然后通過快遞寄給寧波的朋友,結果朋友收到的卻是3塊瓦片。
蔣先生告訴記者,他是從外地來舟山打工的。
12月20日,他在手機店買了手機后,叫了舟山申通快遞公司的快遞員過來拿貨,說要寄到寧波。蔣先生將手機放在手機盒里,并用膠帶粘了起來。覺著手機比較貴,就向快遞員提出要保價,快遞員說了句:不是蘋果手機不用保價的。最后,蔣先生未保價,直接填了快遞單子??爝f員并沒有在現(xiàn)場將快遞單子粘在手機盒上,說到時候再包裝下會安全些。蔣先生覺得對方也是好心,想著應該沒事,就同意了。
21日下午4時40多分,朋友打電話給蔣先生,說快遞收到了,是當著快遞員的面拆的,但箱子內并不是手機,而是三塊瓦片,朋友沒有接收這個快遞。于是蔣先生打電話給接收自己快遞的快遞員,對方沒有接聽。
22日上午8時許,蔣先生來到申通快遞公司,同時找到了該快遞員,公司說物品沒有保價,具體情況應該找快遞員解決,但該快遞員堅稱自己也不知道情況。公司要蔣先生周一再過去一趟。
24日上午,蔣先生再次來到公司,還是沒有要到一個說法。“當時同事是看著我將手機包好后給快遞員的,最后朋友收到卻變成了瓦片。
”蔣先生覺得公司應該賠償。
當天下午,記者聯(lián)系上了負責派送蔣先生貨物的快遞員,該快遞員說當時他拿到手時,能看到的就是一個手機盒,因為已經被主人用膠布包起來,所以沒有當場驗貨。拿了貨后,他為手機盒裝了一個袋子后才寄出去,發(fā)生這樣的事情,也不知道哪個環(huán)節(jié)出了問題。因為沒當場驗貨,現(xiàn)在自己也不知道盒子里面到底是什么東西。申通快遞公司業(yè)務經理倪經理告訴記者,此事他們還在調查當中。業(yè)務員沒有當場驗貨,工作上肯定是疏忽了。同時,公司還要向寧波那邊的快遞員進行確認,是否如事主所說的那樣,收貨人是當著快遞員的面拆封的。很多環(huán)節(jié)都需要具體調查,到時會給蔣先生一個說法。
一方說,快遞的是手機;一方說,當時沒有驗貨,那這個責任該由誰來承擔?記者就該問題咨詢了浙江名檢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他說,沒有驗貨,說明快遞員(公司)在工作上存在疏漏。若沒有證據(jù)表明蔣先生當時郵寄的就是瓦片,那么快遞公司應有賠償?shù)呢熑巍M瑯?,若確認是手機被調包的話,快遞公司也應負全責,因為合同關系成立于顧客和快遞公司之間,這個跟快遞有沒有保價沒有關系,保價是工作失誤造成貨物遺失或損壞情況下所要承擔的責任,而調包是故意的侵權行為,不受保價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