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公安交警部門在全市常態(tài)化開展面包車等重點車輛清查整治專項行動。其中,王某某、劉某某、王某等3人因涉嫌危險駕駛,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6月24日,在合肥市蜀山區(qū)望江西路與懷寧路交口,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蜀山大隊民警查獲一起面包車嚴重超員的違法行為。經查,該車核載6人,實載17人,超員11人,達200%以上。駕駛人王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6月25日,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七大隊查獲一起面包車嚴重超員的違法行為。經查,該面包車核載6人,實載13人,超員7人,達100%以上。駕駛人劉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7月8日,在合肥市廬陽區(qū)蒙城北路與汲橋路交口,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廬陽大隊民警查獲一起小型普通客車嚴重超員違法行為。經查,該車核載6人,實載21人,超員15人達到250%。駕駛人王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對此,合肥交警也做出科普,“超員”僅與車內人員數量有關,與乘坐人員的高矮、胖瘦、年齡均無關系。所以,只要車內乘員大于行駛證核載人數,就屬于超員。如果查明駕駛人存在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從事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行為,駕駛人就觸犯了《刑法》,涉嫌危險駕駛罪。根據相關規(guī)定,駕駛人有可能被判處拘役,并處罰金。
合肥交警提醒,超員超載隱患大,一旦出現(xiàn)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嚴重人身傷害的話,會給整個家庭帶來難以承受的損失。
合肥通客戶端-合報全媒體記者 任海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