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2月27日訊 因為與姜某有債務(wù)糾紛,臨近年關(guān),華某便多次催討,豈料姜某就是一口咬定自己沒錢,無奈之下,沖動的華某決定對姜某來點“硬”的。
今年30歲的華某來自陜西西安,2007年便來到義烏打工,來義烏后有了一名可愛的女兒,今年剛滿1歲。
華某說,把姜某拘禁起來,實在是出于無奈。
一年前,華某和諸暨人姜某有了生意上的往來。然而這一段經(jīng)歷并不愉快。
姜某拖欠了華某9.86萬元的貨款。華某多次向姜某討要,卻都沒有結(jié)果,這一拖就拖欠了一年多。
“我多次向他催討,他也不還給我。”華某決定再也不能這樣拖欠下去。
2012年11月28日下午,華某用QQ把姜某約了出來,約在晚上7點的時候在義烏市北苑街道一超市門口見面,一起同行的還有華某的7名好友。
“開了我的面包車,叫了我的幾個朋友一共7個人,3個我不認(rèn)識的,是我老婆叫來幫忙,怕姜某跑掉的。”華某說。
盡管陣勢大,但是在義烏南方聯(lián)見到姜某后,姜某還是說自己沒錢。
一聽還是這結(jié)果,華某和朋友們二話沒說,將姜某綁上了車,一路從義烏城區(qū)開到了義亭鎮(zhèn)的小山坡上,對姜某一陣拳打腳踢后,再次向姜某開口要求還錢。姜某打了一通電話后,最終也只是要到了幾百元而已。
無奈之下,華某和朋友決定,先將姜某關(guān)在了賓館一房間內(nèi)。
這個時候,華某的這一行為已被警方獲悉。姜某在和妻子通話過程中,用諸暨方言把自己被拘禁的過程告訴了妻子,讓她趕緊報警。
11月29日清晨,姜某佯作在諸暨籌到了錢,要求華某等人陪同取錢。早在路上守候的義烏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民警將華某等兩人一舉抓獲。
雖然是出于無奈,姜某又確實欠了華某貨款。然而華某非法拘禁的行為卻已經(jīng)觸發(fā)了國家相關(guān)法律。目前,華某已被警方刑拘,而其余同伙也正在積極抓捕當(dāng)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