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8月19日訊 酒鬼喝醉酒,看旁邊的路人不順眼,無緣無故將氣撒在路人身上。不過這種撒氣方式是要付出代價的。近日,諸暨的賀某等人因為喝醉酒打傷無辜路人,最終以尋釁滋事罪被判了刑。三酒鬼一個都沒能幸免,其中兩個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還有一個被拘役5個月。
事情發(fā)生在今年4月15日晚上。賀某、賀某某及韋某與親戚在舅舅家吃飯,吃得太高興,幾個人竟然喝完了20余斤的米酒。喝高了,禍也來了。當(dāng)天晚上11點多,自認為神志清醒的賀某騎著電瓶車載著賀某某和韋某回家。途經(jīng)一十字路口轉(zhuǎn)彎處,賀某某不慎摔下了車,便責(zé)怪同車的韋某沒有提醒。兩人一言不合竟大打出手,引來路人陳某、李某等人駐足圍觀。
賀某等三人見路人圍觀覺得很礙眼,竟將氣撒在路人身上。三人開始謾罵陳某等人,繼而沖上去追打。李某等人見狀迅速逃離現(xiàn)場,無奈陳某跑得不夠快,被這三人抓住,繼而被拳打腳踢暴打了一頓。賀某見陳某倒地一動不動,以為陳某故意裝痛還補上一腳,后逃離現(xiàn)場。
經(jīng)法醫(yī)鑒定,陳某所受的人體損傷程度達到了輕傷,酒后滋事的賀某三人無視國法,隨意毆打他人的行為已經(jīng)觸犯了刑法,酒醒后的三人悔恨不已。三被告人的家屬代為賠償了被害人陳某等人的經(jīng)濟損失,獲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法院經(jīng)審理后綜合考慮,遂判決賀某、賀某某有期徒刑6個月、韋某(自首)拘役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