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6月14日訊 “當(dāng)時就是突然想到要這樣的,因為害怕,想逃避罪責(zé),就想放火燒毀現(xiàn)場算了。我知道火著起來會產(chǎn)生嚴(yán)重后果,但當(dāng)時也不管了,我希望法律判我死刑,我沒有任何活著的意愿了。我想我死后把我的器官捐贈給需要的人……”面對檢察官的審訊,道出以上一番話來的人,姓周,今年28歲,四川人。昨日其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和放火罪,被紹興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周某和同歲的妻子高某相識于2006年,2010年春天兩人結(jié)婚,隨后育有兩個孩子。周某說,如果兩個人都知道克制一下自己,脾氣改一改,那么后來的一切不幸都不會發(fā)生了。
2012年10月,兩人來到紹興縣齊賢鎮(zhèn)羊山村打工。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不知什么緣故,兩人經(jīng)常發(fā)生爭吵,吵的原因都是小事,有時候會因為妻子高某沒有等他一起吃飯,也會大吵一場。去年10月13日,兩人吵后,高某一氣之下搬離出租房去了她的哥哥家。
幾天后周某想把妻子叫回家。但高某不同意。其間,周某電話、短信不斷,并還在網(wǎng)上的日志里寫滿了悔意的話語,一心想挽回妻子的心,希望妻子看在兩個孩子面上回家。
妻子在電話里的口氣有些軟下來,表示可以考慮回來。又過兩天,周某見妻子沒動靜,便去了妻子所在的妻舅的出租房,他聲淚俱下,跪下求妻子回家。此時妻子答應(yīng)可以考慮,要他好好上班,再等等。又過幾天,到了去年10月22日凌晨零點時分,周某叫上朋友開車前往濱海妻子所住地欲接其回家。但這一次令他沒料到的事情發(fā)生了。
他使勁地敲著妻子的門,敲了很長時間,妻子高某終于開門。門一開,周某大吃一驚,妻子的房間里還有一個男的……
這下周某真的火氣上來了,硬是拖拽著把妻子拉上了車。回家后,妻子一個勁地嚷嚷著還要再回去。周某說“那你告訴我,深更半夜在你房間里的那個男的是誰,你說清楚了,我就送你回去。”高某不作任何解釋,還是堅持要回去。
周某事后在回答檢察官的訊問時,這樣描述了當(dāng)時的情景,“我當(dāng)時心里很火,事情還沒談好她就要回去。我上前攔住她,并一把將她推倒在床上。她問我想干嗎,我二話沒說用手掐住她的脖子,一開始掐得不緊,只是將她按在床上。她對我說‘你想掐死我嗎?你來呀!’我再也受不了了,當(dāng)時她是仰面躺在床上的,我雙手同時用力掐住她的脖子往下壓,同時人也騎到她的身上,她開始劇烈反抗,手和腳在動,抓我、踢我,但我還是沒有放手。掐了一會后我看到她反抗越來越微弱了,到后來就不動了……”
周某說,為了毀滅殺人證據(jù),他用被子把妻子蓋上,然后用打火機點著被子,逃離時還順手把打火機扔在了桌上。因撲救及時,大火一會兒就滅了。
當(dāng)晚周某從齊賢坐車到柯橋,又連夜坐車到杭州,從杭州再坐上一輛公交車到余杭,當(dāng)時已是次日5點多了。周某在余杭一個鎮(zhèn)上的賓館里開了個房間睡下,睡到早上8點,紹興縣的警察敲開了他的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