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0月31日訊 聽說手下員工被打,老板怒氣沖沖趕來,找到打人一方,以牙還牙。不想這“路見不平一聲吼”的“打抱不平”,卻把他自己送上了法庭。
張某,鎮(zhèn)海人,四十出頭,戴副眼鏡,看上去文質(zhì)彬彬,在北侖開了一家網(wǎng)吧。
網(wǎng)吧人手不夠,張某雇了個從貴州來寧波打工的小伙譚某幫忙。平日里,張某不在網(wǎng)吧,都是譚某在打理。
譚某很用心,做事也負(fù)責(zé),張某很滿意,比較照顧孤身一人在北侖的譚某。
去年底,譚某在店中看管。當(dāng)時還不滿18歲的北侖本地小伙陸某來上網(wǎng),他用方言說話,指明要用20號機子。譚某聽本地方言還不利索,開錯了機子。
陸某等了半天也沒等到20號機子開起來,罵了幾句。譚某見對方不客氣,回了幾句。兩人發(fā)生爭執(zhí)。陸某對著譚某的眼睛就是一拳。
陸某一離開,譚某給老板打了個電話,說在店里被打了。張某聽完,怒火中燒,趕緊趕回店里。
一看陸某明顯腫起的眼睛,張某更是氣不打一處來,當(dāng)即追了出去。譚某也隨后趕緊跟上。
張某很快在附近的另一家網(wǎng)吧內(nèi)找到了陸某,他大聲叫陸某出去“解決問題”。
陸某慌了,不肯出去,張某甩手就給了陸某一巴掌。
陸某的眼鏡被打碎,戳到了眼睛。他捂住左眼,一個勁喊痛。網(wǎng)吧工作人員打了120。
張某自知不妙,到派出所自首。
陸某的眼睛進行治療后,損傷程度被評定為輕傷。張某賠償陸某總計十余萬元。
經(jīng)北侖檢察院提起公訴,北侖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