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漂亮,國企員工,家境富裕,如果不是販毒,李某是眾人眼中的“白富美”。
李某是寧波人,32歲,面容姣好,原本在一家國企上班,收入不錯,還有一個孩子,日子過得順風(fēng)順水。美中不足的是,李某老公長期在上海工作,李某經(jīng)常覺得空虛。
幾年前,李某在娛樂場所玩時結(jié)識了一個男人,兩人互有好感,成了男女朋友。在男友慫恿下,李某第一次吸毒,感覺生活空虛工作壓力一下就排解了,整個人好像在飄,她很快上癮。
為了不讓家人發(fā)現(xiàn),李某獨自在外租房當(dāng)做吸毒場所,孩子則交給父母照顧。
李某經(jīng)濟條件不錯,頭幾年都足夠吸毒開銷,但隨著癮頭越來越大積蓄慢慢耗完,李某也跟其他癮君子一樣,想到了“以販養(yǎng)吸”,從別人那里買來毒品,自己吸一點,再轉(zhuǎn)手賣給其他人一點。
今年2月28日晚,李某在租住處賣給毒友盧某1克冰毒,收了350元。
3月2日晚,李某又在租住處賣給毒友盧某2克冰毒,收了600元。
3月3日,周末,李某這次選在公司門口交易,賣給毒友羅某3克多冰毒,收了1000元。
交易剛完成,李某就被早已關(guān)注她的鼓樓派出所民警抓獲,民警從李某辦公室里搜出冰毒,凈重近12克,還有兩包可疑藥丸。
或許是相信“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涉毒以來,李某經(jīng)常把毒品藏在單位,裝在一個化妝盒里掩人耳目。
被抓后,李某一度不覺得自己犯了販毒罪,說:“我只是自己在吸毒,有時候朋友問我拿,我就把自己吸的賣給人家,賣出去的價格只比我買來多一點,基本不賺錢的。”
據(jù)她粗略估計,這些年吸毒已經(jīng)花去20多萬。
李某的父母已經(jīng)退休,這幾年看女兒越來越瘦還搬出去一個人住,也懷疑過她在吸毒,但始終不愿意相信,現(xiàn)在女兒被抓,兩人震驚不已。
因為不再吸毒,李某在看守所里反而更加健康,皮膚變好了,人也胖了一些。她說:“我最最對不起的就是家里人,我爸媽跟我說,讓我在里面好好改造,說絕對不會放棄我的。”
昨天,海曙檢察院以販賣毒品罪對李某提起公訴。
檢察官介紹,按照李某的犯罪情節(jié),她可能被判處7到15年有期徒刑,因為她協(xié)助警方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有立功情節(jié),可從輕或減輕處罰,但販毒本身是重罪,等待李某的也將是較重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