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象山法院大徐法庭受理了一起離婚案,男方40歲,象山人,女方36歲,來自外省,男人起訴說,兩人感情破裂了,不得不離。
昨天案子開庭時,法官發(fā)現(xiàn)一連串怪現(xiàn)象。
夫妻倆走進法庭時靠得蠻近,低聲細語,看上去蠻親密,而一般來離婚的夫妻,都是默不作聲甚至冷眼相對。
開庭后,法官詢問兩人有無調(diào)解意愿,兩人都點頭。還沒等法官怎么說話,兩人就商量開了。
“哎呀,你怎么就不明白呢!”男人埋怨,“你也不想想現(xiàn)在每個月這3000塊是怎么來的,我們現(xiàn)在離婚,還不是為了我們自己嗎?”
女人說:“話是這么說,但我總得給自己一點保障吧,她那么喜歡你,那么有錢,說不定愿意給50萬呢!”
男人笑了:“你以為她傻啊,她也是離過婚的人,我一下問她要50萬,她不懷疑才怪,你知道她怎么跟我說的嗎,要法院判多少,她才會給的!”女人好像有點被說服,也笑著點頭:“那倒也是的……”
法官越聽越不對頭,懷疑兩人可能在搞虛假訴訟,于是詢問“你們到底怎么回事”。
再三追問下,兩人終于說出實情。
兩人結(jié)婚十多年,感情還可以。這兩年,男人經(jīng)常出入KTV,結(jié)識了其中一家KTV的女老板,兩人很談得來,關(guān)系曖昧,女老板很大方,每個月給男人上萬元的“零花錢”,男人每月把其中的3000元交給老婆,所以女人對這段關(guān)系也是睜只眼閉只眼。
男人不好意思地說:“最近她跟我說,如果我肯離婚的話,她就和我一起做生意,我想試試,老婆也不反對離婚,只是說,要從她地方弄點補償,我知道她只認法院文書的,所以我們就沒去民政局,直接來法院了……”
法官嚴肅批評了兩人,說這種拿婚姻開玩笑的做法要不得,而且有虛假訴訟之嫌,再繼續(xù)下去可能要承擔(dān)相應(yīng)的法律責(zé)任。
女人有些怕了,扯著男人衣角說:“啊?犯法的啊,別搞了別搞了,不值得的。”
男人也意識到錯誤,當(dāng)庭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