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側翻事故,導致了副駕駛座乘客死亡。而這名乘客卻也要為這起事故負責,原因是他未系安全帶。這到底是為什么?
5月1日深夜,孫師傅駕駛一輛重型貨車行駛至杭新景高速建德境內。突然,車輛失控發(fā)生側翻,隨后又與高速公路邊護欄發(fā)生嚴重碰撞。坐在副駕駛座睡覺的任女士被甩出車外,摔在邊坡上,頭部等多處受傷,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發(fā)生后,高速交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并控制了駕駛員任師傅。經過5天的調查,高速交警于5月7日對該事故作出責任認定:孫師傅負主要責任,任女士負次要責任。
可能大家都有這樣的疑問,任女士又沒開車,而且在事故中都不幸去世了,怎么還要負責任呢?
高速交警說,根據相關法規(guī),交通事故的處理一般來說主要調查的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具體原因,而在傷亡事故中,交警還要調查傷員或死者是否存在著過錯,而該過錯是否加重了事故造成的后果。
在這起事故中,因為乘坐人員任女士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過錯,導致其在事故中被甩出車外,最后掉在邊坡上。“她的這個過錯加重了事故的后果,所以任女士要承擔造成自身死亡的次要責任。”高速交警說,這樣的判責,可能一般人都不清楚,但在實際操作上,確實是這么做的。所以,還是那句話,無論是司機還是乘客,乘車尤其是上高速時,務必要系好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