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時間,我們代你購物。你羞于面子,我們代你送花……”2014年春天,40歲的安徽人阿勇在余杭臨平荷花塘租了間房子,買了輛電動車,印了一堆名片,做起了代購業(yè)務。既當老板也做伙計,按里程計費。風里來雨里去,阿勇幫人代購一單生意賺個十塊八塊的,錢沒賺到多少,卻著實辛苦。
2014年11月左右,經常讓他代購物品的吳某打來電話,讓他幫忙送一單特殊的物品“冰毒”,送一趟給30元,阿勇猶豫了一下,還是答應了。心思活絡的阿勇想,如果有“客戶”找自己買的話,不僅能賺“代購費”,還能賺個差價。他和賣冰毒的吳某及其女友達成協(xié)議,只要有人買冰毒,就低價向他們拿貨。經過阿勇的暗中廣告,“生意”越來越紅火。有人要買冰毒,阿勇就騎電動車去吳某處拿貨。一克冰毒不僅能賺30元代購費,還有200到300元不等的差價。一個月下來,阿勇光代購冰毒就賺了四五千元。
很快,這一情況被余杭警方獲悉,立即安排警力展開調查。
1月28日傍晚,接到“生意”的阿勇騎著電動車再次出發(fā),民警悄悄跟在身后。在臨平一家酒店,民警將剛剛交易結束的阿勇控制,并把涉嫌販毒的吳某及其女友抓獲,當場繳獲毒品若干。
目前,阿勇、吳某及女友三人已被余杭警方刑拘,案件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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