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初,杭州富陽吳女士去銀行辦理一筆匯款業(yè)務,從自己卡里匯5萬元到一位姓呂的人卡中。
沒想到,銀行柜員是個剛參加工作的小伙子,一時馬虎,在轉賬金額后多打了一個“0”,5萬元就這樣變成了50萬,匯了出去。
事情后來怎么樣了,相當復雜,銀行小伙自掏腰包先把錯匯的45萬元墊付給吳女士,然后又到銀行去起訴多收了錢的呂先生,問題是,呂先生的卡并非他自用,錢已經(jīng)被別人轉走了……
一筆復雜的匯款
要說清這筆復雜的匯款,先看看右邊的人物關系圖——
銀行柜臺上簡簡單單一筆匯款業(yè)務,實際上卻不簡單。
匯款后的第二天,銀行小伙自查發(fā)現(xiàn),驚出一聲冷汗,他趕緊電話吳女士。電話那頭吳女士也是一身冷汗。
吳女士的卡中確實有比較多的錢,所以50萬能輕而易舉匯出去。但是,這筆錢“背景”復雜。
這筆匯款的性質是“歸還欠款”。從這頭來說,實際欠款人不是吳女士,而是她的一個朋友。而那一頭,銀行卡的所有人是小呂,呂是個小員工,老板要求每個員工辦了卡,結果都是集中到老板那里用。
吳女士的朋友欠了小呂的老板200多萬,這回說好,先還5萬。朋友跟吳女士說好讓她先代為匯款5萬元。
而銀行小伙這一疏忽,就相當于把吳女士自己賬戶里的另外45萬元多付出去了。
那一頭,因為欠款高達200萬,所以說好先還5萬結果收到50萬自然喜上眉梢,即刻通過網(wǎng)銀把這50萬從小呂卡上劃走了。
一個無奈的官司
銀行小伙不僅墊付了45萬元補給吳女士,又另外付了4500元算賠償給吳女士的。
吳女士這邊擺平了。銀行小伙就要向銀行卡所有人小呂還錢。正如前面所說,小呂的卡根本不是他自己在用,這筆錢他根本就沒見過。他怎么還。磨了一個月,小呂給了銀行小伙5萬元。
銀行小伙起訴到法院。官司很無奈,小呂似乎也蠻委屈,錢不是他拿的,一個小員工,這么筆巨款怎么能要他還。
但是,這個事情法律關系又相當清晰,小呂卡里多得的這45萬元錢款屬于“不當?shù)美?rdquo;,即“沒有法律依據(jù),使他人受到損害而自己獲得的一種不正當?shù)睦?rdquo;。不當?shù)美漠a生沒有合法的依據(jù),所以即便已經(jīng)既成事實,也不受法律保護,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現(xiàn)在錢進了小呂的賬戶,被告只能是小呂。從法律關系上來說,銀行小伙是債權人,小呂成了債務人。
官司調解但事情遠遠沒有了結
官司很簡單,雙方也都有調解的意向,法官組織調解并達成協(xié)議,由小呂分兩次歸還錢款40萬元。
官司是前兩天調解好的,不過,直到今天,小呂還沒有歸還一分錢。調解書與判決書擁有相同的強制效力,如果小呂不履行,接下來銀行小伙還要到法院執(zhí)行局申請強制執(zhí)行。
對于小呂來說,他要先把錢還給銀行小伙,然后再向錢款的實際使用人,他老板,去追償。
但是對于小呂的老板來說,自己支出的借款高達200多萬,這到手的50萬怎么還肯吐出來。
年底生意圈異常緊張的資金鏈啊。銀行小伙陰差陽錯多摁了一個0,就像推倒了多米諾第一塊骨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