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清晨,廖老板在近江水產(chǎn)市場進了兩箱水產(chǎn),一箱是15只古巴龍蝦,另一箱是墨西哥龍蝦,都是鮮活的,要送到酒店去。
廖老板把2只泡沫箱搬上面包車后,走開了一會兒,車門沒關。當他返回時發(fā)現(xiàn),價值4900元的古巴龍蝦不見了!他趕緊報警。
民警調(diào)看監(jiān)控后,確定嫌疑人是范某。
昨天,在上城法院的庭審中,范某承認偷走了龍蝦。
法官訊問:“偷走的龍蝦去哪里了?”
范某說,都被他一個人吃了。
15只昂貴的龍蝦居然獨吞了?范某卻說,一箱只有十一二只,每只一斤二兩左右,沒有25斤重啊?
但廖老板的進貨單顯示,當天那箱古巴龍蝦確實是25斤重。
“我錯了,不該貪這小便宜的。”范喃喃自語道,但龍蝦都是死的,根本不是廖老板說的活龍蝦,“拿冰塊冰著的。”
無論是死龍蝦還是活龍蝦,都是你偷了;你不但偷了龍蝦,還“一個人吃光了”!法官在庭審中嚴肅地送了一句話給范某:“你不是三歲,你是三十歲的人!”
昨天,范某一審被判刑9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令人不解的是,就在兩年前,范某也在近江市場偷了螃蟹,被判刑半年。
辦案人員分析,范某曾在近江水產(chǎn)市場打過工,可能對這里的地形和營業(yè)習慣太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