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本報曾報道過一起醫(yī)暴事件,浙醫(yī)二院一名高齡懷孕護士遭患者毆打,導致先兆流產。
而去年,余杭區(qū)第三人民醫(yī)院也發(fā)生過類似事件,也是一名懷孕護士遭患者毆打導致先兆流產,事后該患者受到行政處罰。
最近,這名護士將患者告上法院索賠醫(yī)藥費,余杭法院良渚法庭調解了此案。
向患者收取10元床位費
懷孕護士被打致先兆流產
去年10月6日晚上,43歲的王先生因尿結石到余杭區(qū)第三人民醫(yī)院急診,由于疼痛難忍,他躺在醫(yī)院急診室的病床上掛吊針。
第二天早晨,護士小林來向王先生收取急診床位費10元,王先生說,能不能等掛完吊針再付,不要急不會賴這點錢的。小林說,沒辦法按照規(guī)定一定要先收的。王先生就說了些不好聽的話,兩人吵了起來。
后來,王先生掛完吊針,和妻子去找小林理論,雙方又吵了起來,雙方推推搡搡,王先生朝著小林的肚子踢了一腳。
就是這一腳,導致當時已懷孕32天的小林先兆流產和軟組織挫傷。
事后,王先生被警方帶走,交了那10元錢,也受到行政處罰:拘留10天,罰款500元。
護士告患者索賠近2萬元
患者:因為生病心情不好
而小林因此住院23天。幸好,現(xiàn)在母嬰平安。近日,小林把王先生告上法院索賠1.9萬多元,包括醫(yī)藥費4924.46元、誤工費5886元、護理費5886元、營養(yǎng)費2000元、交通費500元等。
余杭法院良渚法庭受理了此案,法官說,考慮到近幾年醫(yī)患矛盾頻發(fā),醫(yī)患關系日趨緊張,本案起因雖小,但如果不妥善處理可能加劇醫(yī)患之間的誤會,為此,他在開庭前提前聯(lián)系雙方當事人先做調解。
王先生表示自己打人不對,但他解釋說,當時他因為尿結石很疼,心情也不好,就說了幾句不好聽的話,因為護士也回了他一句不好聽的話,他掛完吊針,想想氣不過,就帶著老婆去找護士理論,又吵了起來,他很生氣,一沖動就動了手。“現(xiàn)在想想蠻后悔的,我也沒想到她懷孕了。”
開庭前,法官對雙方當事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對各自的不是之處進行了適當?shù)呐u指正。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由王先生一次性賠償小林1萬元,雙方就此事再無其他爭議。王先生當庭支付了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