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西湖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搶劫案。
被告人姓吳,36歲,桐廬人。幾年前,吳在三堡做地板生意,生意失敗,欠了一屁股債,到現(xiàn)在也沒找到工作。
檢察院指控,吳涉嫌在西溪路攜帶菜刀,趁一個女子停車沒有鎖車門時搶劫,涉案金額6406元。
事情發(fā)生在2月22日晚上7點多。
受害人劉小姐開一輛紅色馬六,她說自己當時要給一個朋友打電話,所以就把車靠邊停了下來。停車位置是在西溪路嘉海大酒店對面,當時行人也很稀少。
停車時,劉小姐忘記落鎖,副駕駛座上擺著一個咖啡色限量版名牌拎包。
“一個男的突然拉開左后車門坐進來了,手里還拿著一個迷彩色的塑料袋,里面好像有把菜刀。我嚇傻了,他把那個裝刀的袋子架在我脖子上,要我老實點,說要弄點錢花花。我求他不要傷害我,告訴他錢包在拎包里。”
“他就把那個放刀的袋子放下來,去翻我的包包了。我趁機把他的袋子藏在了車座底下。他拿了我的錢包還有手機,發(fā)現(xiàn)刀不見了,要我交出來,我不肯,告訴他除非先下車,否則別想把刀拿回去。他朝我撲過來,我把刀拿起來,說如果他再敢動,我就要砍過去了。我們僵持了一會兒,結果他力氣大,把我嘴巴捂住,還把我頭按住,袋子連同刀被他搶回去了。他拿到刀就逃跑了。”劉小姐說。
錢包里有4800元現(xiàn)金以及銀行卡、超市卡、購物卡十多張,還有一部HTC手機,經(jīng)鑒定,共價值6406元。劉小姐頸部、左肩部軟組織挫傷。
庭上,吳說,他認罪,但那把刀并沒有拿出來,自始至終都放在袋子里。
他說,菜刀是用來防身的,因為債主實在太多了。“而且我前幾年在桐廬老家買了套房子,每個月要還按揭2600元。眼看銀行按揭又要付了……”
他說,那天帶著菜刀在路上晃,恰好看到劉小姐在車里打電話,車燈亮著,副駕駛上還放著一個拎包。他頭腦一熱,就沖了上去。
事發(fā)后,吳的家人退賠了全部贓款。
法官當庭宣判,吳犯搶劫罪,判刑4年,罰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