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城法院對全國首起“淘寶差評師”案作出一審判決。
12個被告均犯敲詐勒索罪,主犯楊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罰金5000元;其他從犯被判1年2個月至緩刑不等。
12個差評師都是80后,主犯楊某25歲,安徽人。
這12個人來自全國各地,素不相識。楊認為“開店賺錢難,惡意差評來錢快又安全”。2012年6月起,他通過QQ群、YY語音聊天平臺將其余11人糾集在一起。
他們往往會選擇單價不高的貨品蜂擁而上惡意下單。楊再通過QQ、阿里旺旺等和這些賣家“談判”:如果發(fā)貨就給差評、不發(fā)貨就向淘寶投訴。只有付給他們錢,他們才同意關閉交易。
差評師中包括楊在內,不少人也是開網(wǎng)店的,他們熟悉交易流程,也了解賣家心理,因此每次開價不過兩三百元。
差評對賣家的生意影響極大,多數(shù)情況下他們只得同意破財消災,以支付寶轉賬的方式付錢給楊,楊再分給同伙相應提成。一般完成一次敲詐后,其他成員只能從楊某手里分到5元或10元。
在一個月內,這12人共作案14次,敲詐2995元。
法院審理認為,12人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敲詐勒索他人錢財,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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