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平安暢通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進一步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風險,日前,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全市范圍內持續(xù)開展電動三四輪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現向社會公布近期5起涉電動三四輪車的違法行為案例。
案例一
違法時間:2025年4月2日18時09分
違法地點:廬陽區(qū)北二環(huán)路與大房郢路交口
違法行為:逆向行駛
案例二
違法時間:2025年4月5日15時51分
違法地點:包河區(qū)大連路與廬州大道交口
違法行為:違反規(guī)定載人
案例三
違法時間:2025年4月8日08時20分
違法地點:高新區(qū)長江西路與楓林路交口
違法行為:違反規(guī)定載人載貨
案例四
違法時間:2025年4月4日8時50分
違法地點:金寨路與長江中路交口
違法行為:違反規(guī)定載貨
案例五
違法時間:2025年4月8日09時08分
違法地點:蜀山區(qū)習友路與集賢路交口
違法行為:駛入禁止通行道路行駛
廣大交通參與者注意
駕駛電動三四輪車出行
一定要做到以下幾點
1
各行其道,按道行駛
遵守各行其道原則、右側通行原則以及安全通行原則。
2
遵守交通信號通行
在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要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
3
不闖禁行
請在規(guī)定區(qū)域內行駛,不闖禁行,不違法載人載貨。
4
被看見,更安全
若是夜間出行,應在車身周圍顯眼位置加貼車輛反光貼。
信息來源:合肥市廣播電視臺、合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