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拆遷后,因沒有拿到一分錢,王家梁對母親趙麗麗心存不滿。一次吵架之后,王家梁竟燒了趙麗麗租的房子,他也因此獲刑。
王家梁與趙麗麗的關系一向不太融洽,家里拆遷以后,已有妻室的他沒有分到哪怕是一分錢。為此,王家梁很不開心,非常記恨趙麗麗。2013年4月4日晚,王家梁喝了差不多半斤白酒。所謂喝酒消愁愁更愁,他越想越不是滋味,決定到母親租住的房子去理論。
在趙麗麗的住處,母子兩人吵了起來。趙麗麗一個勁兒往外推王家梁,后者則與母親互相拉扯。爭執(zhí)了一陣子之后,見兒子不肯走,趙麗麗惹不起躲得起,自己棄家而去。趙麗麗走后,王家梁更加失落,他覺得所有人都拋棄了自己,活著也已沒什么意思,隨即產生了輕生的想法。
王家梁拿出打火機,點著了床上的被子,自己則坐在屋子里,不肯逃離。房東夫婦聞訊趕到后,本打算找東西滅火,卻被王家梁罵著阻止。圍觀的人見狀,立刻報了警。警方趕到后,組織人將火滅掉,王家梁也被控制。
被清浦區(qū)檢察院起訴后,王家梁站在了被告席上。清浦法院審理得知,王家梁曾多次索要拆遷費,并因此毆打母親趙麗麗。王家梁燒房子的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構成放火罪,最終獲刑3年。(文中人物為化名)
晚報記者 李吉華 通訊員 姚偉 張慶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