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很多人都覺得,跳槽很容易,打個辭職報告就搞定了。可小蘭的離職卻頗具波折,因為公司招不到合適的人,公司遲遲不肯放她走,還讓她錯過了有意向的新單位。折騰了兩個多月,小蘭才如愿離開了原單位。
小蘭本是一家公司的會計,還兼任著其他一些工作。因為工作量大,小蘭幾乎每天都忙得暈頭轉(zhuǎn)向。而且,公司還動不動就加班,推遲回家也是家常便飯,讓小蘭很不適應(yīng)。不僅如此,畢竟是小公司,管理上也不夠規(guī)范,每周有6個工作日,只有星期天一天休息。進(jìn)入公司一年多以后,小蘭實在不愿干下去了,有了辭職的念頭。
去年5月份的一天,她找到頂頭上司,提出了辭職申請。管人事的負(fù)責(zé)人告訴小蘭,辭職要提前一個月提出,小蘭下個月才能離開。小蘭覺得有道理,也沒說什么。在這一個月的時間里,小蘭沒閑著,面試了幾家新單位,而且還和其中一家達(dá)成意向。
一個月后,小蘭又找到上司,提出離開??墒?,令小蘭沒想到的是,上司告訴她,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讓小蘭再堅持一個月。聞聽此言,小蘭很是無奈,但她覺得大家同事一場,沒必要鬧得不愉快,就勉強(qiáng)答應(yīng)下來。因為這,她還謝絕了之前已達(dá)成工作意向的公司。
好不容易忍了一個月,當(dāng)小蘭再次提出走人時,上司又反悔了,理由還是沒找到人。這一次,小蘭真著急了,因為,此間她又找到了新下家,說好過去上班的。眼看去新單位報道的時間越來越近,小蘭很是矛盾。就在這時,一位好友告訴小蘭,這事小蘭自己也有責(zé)任。朋友說,離職不能只是口頭上說說,必須有書面申請,這樣的話,就有了離職的證據(jù)。只要申請時間夠一個月,不管公司放不放人,小蘭都可以直接走人?,F(xiàn)在倒好,小蘭也證明不了自己兩個月前就申請過離職,如果走的話,只能硬走。
再三考慮之后,小蘭最終選擇離開。不過,她也付出了點小代價,沒有拿到最后一個月的工資。盡管如此,小蘭不想過多糾纏,用她的話說,能離開就很開心。晚報記者 李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