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的趙小寶“童心未泯”,點燃小區(qū)的草坪,意外將停在草坪上的汽車“燒傷”。雖然車主車停得不是地方,但趙小寶的父母還是賠了人家12000多塊錢。
今年1月份的一天中午,趙小寶到一家酒店后面的小區(qū)內(nèi)閑逛??匆姴萜荷嫌须s草,趙小寶將雜草點燃。正當他準備離開時,有人將其攔住。此時,趙小寶才發(fā)現(xiàn),火勢已越來越大,停放在草坪上的一輛轎車也受到牽連,車的底盤被燒壞。
第二天,趙小寶的父母陪車主到4S店修車。經(jīng)維修人員初步確認,維修費用近10000元。趙小寶父母給了車主1萬塊錢現(xiàn)金。然而,在修車的過程中,4S店發(fā)現(xiàn),油箱、汽油泵等處也受到損壞,而且,兩只輪胎也存在安全隱患,需要更換,這些維修費用大約需要4500元。車子修好后,車主向趙小寶的父母索要剩余的費用,并要求其支付交通損失費1000元。雙方發(fā)生分歧,車主將對方告上法庭。
清浦法院審理后認為,趙小寶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其父母應(yīng)承擔(dān)賠償責(zé)任。不過,由于車主沒有將車停在車位上,對事情的發(fā)生也存在過錯。法院判定,趙小寶的父母承擔(dān)90%的賠償責(zé)任。同時,法院認為,車主沒有證據(jù)證明,更換的輪胎存在安全隱患,而且換輪胎并未事先通知趙的父母,所以,該費用無需被告方承擔(dān)。對于車主提出的1000塊錢交通費,法院認為400元比較合理。最終,法院判定,除之前給的1萬元外,趙小寶的父母另外支付車主2300余元。 (文中人物為化名)
晚報記者 李吉華 通訊員 張廣兄
編者語:文中“童心未泯”的引號為本頻道編者加。試問一下原作者和編者,此處的“童心未泯”恰當否?“童心未泯”的常用解釋為“年歲雖大但仍有天真之心。形容成年人還有著孩子的天真。(帶有非常明顯的褒義,是對成年人保持善良純真、沒有世故氣息的贊美。)泯:泯滅也;未泯,自然是沒有泯滅”。作者或編者應(yīng)該不是在用贊賞的語氣在描述這個孩子點燃小區(qū)草坪的行為吧?14歲的孩子,雖然多數(shù)還很頑劣,但倘若他們其中任何一位有點燃公共草坪的行為都不能被稱為童心未泯,正好相反,從犯罪心理學(xué)角度看,他們往往是因為被兇暴的家長或其他長輩熏染成了泯滅童心的犬儒或“義和拳”。還有兩點邏輯供參考,①任何人到14歲就“泯滅童心”都是非常恐怖的(就像這個點燃小區(qū)草皮的孩子,他缺的正是童心);②任何童心未泯的人都不會去無端焚燒公共草坪的(除非醉酒)。很顯然,對該未成年縱火人的描述用“童心未泯”是嚴重的用詞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