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無業(yè)人員張楓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了有期徒刑十年。出獄后,張楓好了傷疤忘了疼,曾經(jīng)的牢獄經(jīng)歷非但沒有讓他悔過自新,他居然很快就重操就業(yè)了。這次,他盯上了城市里的通信電纜。但是,偷電纜光靠人力怎么行?一心想賺大錢的張楓,為了方便作案,一咬牙,向銀行貸款了18萬買了輛越野車。
2011年8月至2012年1月,張楓伙同他人駕駛著貸款買來的這輛越野車至響水縣等地瘋狂作案,他們攀爬電線桿剪斷通信電纜,用繩系在電纜一端,另一端系在越野車上,再用越野車將電纜拖走。短短6個月時間內(nèi),張楓及其同伙盜竊電信公司通信電纜近2000米,價值13萬余元。2012年1月,張楓在實施盜竊時被人發(fā)現(xiàn),慌忙之下他駕車逃跑,在逃跑過程中,車輛撞到路邊的樹上,張楓遂棄車逃跑。案發(fā)后不久,張楓便被公安部門抓獲,越野車也被扣押。
最終,張楓因犯盜竊罪,坐牢去了,先前被公安機關(guān)扣押的越野車也依法被沒收,上繳國庫。然而,越野車是向銀行貸款購買的,大部分貸款沒有歸還,銀行遂起訴張楓償還所有欠款,而此時的張楓已經(jīng)身陷囹圄,在蘇州監(jiān)獄服刑,清河法院于是便將庭審開到了蘇州的監(jiān)獄里。最終,法院判定張楓需償還欠銀行的貸款,否則將對抵押車輛依法拍賣?;叵氘敵鯙榱吮I竊電纜貸款18萬元買車,張楓懊悔不已,如今他不僅面臨牢獄之災(zāi),還欠了銀行一大筆債無力償還,留給他的也只剩深深的悔恨。
(文中人物為化名)
晚報記者 王磊
通訊員 胡菲菲 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