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陰區(qū)法院來了位60多歲的老人,他要求和自己的老婆離婚。法院工作人員看到材料有點詫異,這老人昨天才剛領的結婚證啊,怎么今天就過來辦離婚了?
故事還得從頭說起,老張夫妻二人都已經(jīng)60多歲了,“結婚”也有30多個年頭了,育有三個子女,現(xiàn)均已成家立業(yè)。老兩口辛苦了半輩子,本是兒孫滿堂安享晚年的時候,可近日卻因為家庭瑣事,鬧得不可開交,子女怎么勸都不行,最后,對老太太忍無可忍的老張,毅然決定:“離婚!”
經(jīng)過商量,老兩口決定上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xù),可民政局工作人員卻為難了,工作人員說,“你們也沒結婚啊,資料里沒有,這還要辦什么離婚手續(xù)啊。你們以前的生活算同居,就這么自然分開不就行了。”老張是鐵了心要離婚,再加上他也是個認死理的人。在他看來,這離婚證是必不可少的東西,有了這個證才算是正式離婚。可眼下,之前30多年的夫妻生活硬是變成了同居,證是拿不到了,不得到法律的認可,老張心里總是不踏實,這可如何是好?
就在他為難之際,有人給他出了主意,想要離婚證也簡單,兩人可以補辦個結婚證,辦完后再辦離婚。一語點醒夢中人,老張老兩口去補領了結婚證,第二天老張就向法院提出了離婚訴訟請求。
近日,經(jīng)過法院調解無效后,最終雙方協(xié)議離婚,老張折騰了好長時間,離婚終于得到了法律的認可。晚報記者 王磊 通訊員 劉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