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不務(wù)正業(yè)的年輕男子,為了賺錢,竟然在不滿14周歲的初中女生身上打起了主意。他與女友找來兩名初中女生,通過威逼利誘的方式強迫她們?nèi)TV賣淫。其中一名女生因為是處女,由于找不到合適的“開苞”買家而逃過一劫,另一名女生則被迫接了一次客,還遭到了該男子的猥褻。
大剛今年二十三歲,無業(yè)。去年10月,大剛認識了還在上初中的學(xué)生小靜,兩人談起了戀愛。小靜不好好上學(xué),整天跟大剛在一起廝混。兩人在一起總需要花費,沒錢花了,大剛想到了帶“小姐”去KTV“上班”賺錢。所謂帶“小姐”去KTV上班,就是讓“小姐”陪客人唱歌喝酒,如果客人要求出臺,就讓她們出臺,而他們二人就可以從中分錢。小靜覺得可以,表示她可以去找?guī)讉€女同學(xué)。
2012年1月,小靜找來了小春和小田。這兩人跟小靜同校,小靜算是“大姐大”,小春和小田都聽她的。因為兩人以前被小靜打過,所以比較害怕小靜。小靜喊她們出來“玩”,她們自然不敢不從。
1月9日晚上,大剛和小靜帶著小春和小田去KTV。大剛還叫了一個兄弟小姚來玩。半夜,從KTV出來后,小姚表示他對這兩個女孩很感興趣。大剛立刻表示:“快餐200,包夜1000。”價錢一談攏,小姚就要帶著小春去開鐘點房。小春不愿意,小靜恐嚇她說:“如果你不去,大剛就會打你!”小春很害怕,無奈之下跟著小姚走了。
事后,小春和小田再次要求回家,但小靜繼續(xù)恐嚇她們:“誰走就打誰!”因為害怕,二人只好留下。小春害怕地哭了,而小田小聲地說:“明天還要上學(xué)。”但她們的抗議沒有起到效果,大剛還強行猥褻了小春一把。從聊天中大剛得知,小田還是處女,大剛想到,小田可以賣個好價錢,因此更不肯輕易放小田走。他找來一個朋友看著兩人,要小春陪唱和出臺賺錢,自己則忙著給小田找“買家”,賺一筆大的“開苞費”。這錢賺不到,堅決不放小田走。小田不同意,小靜就連哄帶嚇,一會說“賺到錢就給你買衣服”,一會說“你要是敢走就揍你”。
1月10日,大剛繼續(xù)帶小春和小田去KTV,同時他還在積極為小田尋找“買主”。由于大剛要價比較高,一直沒找到“買主”,小田因此得以免遭毒手。
1月11日上午,小春和小田謊稱要下樓買水,趁機逃走。逃跑途中,她們遇到了巡邏的警察,兩人報警。1月12日,大剛和小靜被抓獲。
12月中旬,淮陰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法院認為,大剛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以脅迫的方式強制猥褻兒童,應(yīng)當(dāng)數(shù)罪并罰,依法判處大剛有期徒刑十二年。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晚報記者 李蓉
通訊員 郭振強 李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