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wǎng)9月4日訊 (記者 童金德 通訊員 梁杰 江波 周宗江) 昨日,連云港市一年輕女子報警稱,其在車內(nèi)被人強奸了。海州區(qū)警方高度重視,連夜偵查后卻發(fā)現(xiàn),這是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強奸”案。
面對辦案民警,該女子稱,她叫李麗,灌云人,19歲,兩個月前的一天,有個微信名為“三十二號娶你”(自稱叫汪新)的微信好友通過“附近的人”的方式請求加其為好友。
前日15時許,“三十二號娶你”的微友發(fā)信問李麗在干嗎。“我說下午逛街花了1800元,并半開玩笑地對他說,你給我報銷啊,他說可以。然后我就讓他請我吃飯,他同意了。吃完飯后,汪新就喊我去唱歌,地點是海樂迪。可沒想到,他開著車子帶著我還未到海樂迪,竟然中途停車,在車內(nèi)把我給強奸了。”李麗對警方聲淚俱下地說。然而汪新的說法卻與李麗有較大的出入。汪新稱是李麗主動投懷送抱。聞著年輕美女的氣息,他沒忍住就將車停在了海連西路一塊空地上,兩人在車內(nèi)“云雨”了一番。完事后,汪新帶著李麗美滋滋地前往海樂迪KTV。“根本不存在強奸的事,她純粹是想誣陷我。”
醫(yī)院對李麗進行身體檢查竟查出其下體內(nèi)居然有兩種男子的精液。醫(yī)生嚴肅地問:“你體內(nèi)為什么有兩個男人的精液?他怎么強奸你的?希望你說實話,不然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我讓他給我付1800元買衣服的錢,他當時就同意了,但卻問我,他能得到什么,我明白他的意思,其實就是想和我做那事,所以我就說只要給我1800元,你想怎樣都可以。吃完飯后,考慮到歌廳不方便,所以在途中他把車停在路邊,就和我自然而然地發(fā)生了性關系,但沒想到,他說好要給我1800元錢的,但到了KTV后,他總是借口跑來跑去的,遲遲拖著不給我,甚至后來趁上廁所的機會溜掉了。我氣得亂了方寸,就報了警。至于我體內(nèi)的另一份精液,是另一個朋友的。”李麗終于供認了事情經(jīng)過。
目前,李某和汪某因涉嫌賣淫嫖娼,均被行政拘留。 (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