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8月6日訊 7月31日下午,連云港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徐維海、朱秀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一案。
2009年12月以來,被告人徐維海利用連云港莫哈特建材有限公司和連云港莫哈特理財信息咨詢有限公司、連云港市莫哈特企業(yè)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義,先后在連云港市新浦區(qū)、海州區(qū)等地設置門面店,通過報紙、門面店的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年收益18%莫哈特為你實力理財”等內容,以高利率為誘餌,通過投資理財?shù)男问?,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被告人徐維海利用吸收來的存款從事炒股、炒期貨、放貸等高風險行業(yè),造成430人實際經濟損失5364.17萬元。自2010年起,被告人徐維海又在日照市設置門面店,故伎重演,造成254人實際經濟損失2522.2102萬元。
被告人朱秀珍就任莫哈特理財青年路店長期間,介紹并吸收公眾109人共計1900萬元存款,并領取集資額提成獎勵38587.5元。
因案情復雜,此案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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