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8月6日訊 昨天,記者從廣陵公安分局汶河派出所了解到一起離奇的盜竊案,男子報案被盜,結果民警抓到的“小偷”竟然是他的妻子,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案件:報案“羞答答”約會女網友被盜?
5天前,一名自稱是外地來揚州旅游的男子撥打110報警電話,稱錢包和手機在市中心某賓館里被偷了。接到報警后,汶河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了現(xiàn)場。男子顯得很沮喪??墒钱斆窬瘑査唧w情況時,他又顯得支支吾吾。在民警的追問下,他說一兩千塊錢現(xiàn)金、一部手機被偷了。
當民警和他確認是不是在賓館里被偷的時候,男子信誓旦旦地說他百分之百確定。后來,隨著民警調查的深入,男子才說出實情。這名已經結過婚的男子,有些不好意思地告訴民警,他是在與女網友約會,錢就是被這個女網友偷走的。男子說,前一段時間,他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美女,后來相約一起出來旅游,在江蘇不少地方玩過了,案發(fā)當天來到了揚州,“中午時,她說餓了,讓我出去買東西,我也沒多想,就出去買飯了。”男子說,可是他回來之后卻傻眼了,裝有一兩千塊錢的錢包不見了,手機也不見了。
實情
“嫌犯”語出驚人,竟然是“閃婚”夫妻
經民警了解,該男子叫張崗,并不是起初他說的那樣,他是揚州人。當天和張崗一起入住賓館的女子叫吳倩,并很快掌握了她在淮安的落腳點。
當民警訊問吳倩時,她卻語出驚人,自稱是張崗明媒正娶的妻子。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吳倩說,她和張崗是閃婚,認識沒多久,就在今年上半年結婚了,可婚后發(fā)現(xiàn)性格不合,就想方設法逃離了張崗的“監(jiān)管”。吳倩稱,“離開后,曾經接到過‘揚州警察’的電話,說我拿了老公的錢,讓我去揚州了解情況。還曾接到過‘揚州醫(yī)生’的電話,說張崗生病了,要做手術,讓我把住院費交一下,還讓我簽字什么的。不過都被我識破了,打電話的人就是張崗,目的就是讓我回到他的身邊。”
說法
夫妻一方未經允許拿另一方的錢,算不算偷?
民警進行了調查取證,發(fā)現(xiàn)張崗和吳倩確實是夫妻關系。經過民警調查,那筆錢確實被吳倩拿走了,不過她說這筆錢本來就是夫妻的共有財產,只不過是放在了張崗那里,而張崗最終也承認,吳倩說的確實是真實的。
夫妻一方未經允許拿另一方的錢,能否構成盜竊罪呢?江蘇石塔律師事務所律師袁春明表示,最高法專門針對盜竊近親屬的財產做出過司法解釋,在認定罪名的時候,盜竊近親屬的錢,要有別于社會上一般的盜竊,認定的時候要非常慎重,盜竊近親屬的案件,如果近親屬對“嫌疑人”諒解的,一般都是不再追究的。不過袁春明指出,并不是所有的夫妻之間的“偷”都不構成盜竊罪。根據《刑法》,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在達到法定的追究刑事責任的數額后,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成為定罪的關鍵,假如離婚期間,一方為了霸占財產,竊取了另一方的財產,或者偷了對方的東西,在警方找到后,依舊不承認的,這些都有可能被認定為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延伸
夫妻矛盾報假警或夸大警情大有人在
昨天,記者從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了解到,從全市的110報警情況來看,夫妻之間因為鬧矛盾,而報假警,或者夸大警情的人還真不少,例如夫妻之間因為財產糾紛鬧矛盾,有人就曾報警說發(fā)生了搶劫案;夫妻之間吵架,還有人報警說被妻子殺掉并碎尸了;還有人因為夫妻矛盾報假警,說遭遇了性侵害。
110指揮中心的民警透露,報假警或者擴大警情,很多人覺得無所謂,就是希望引起警方重視,其實這極有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上述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文中涉案人物均為化名)
鏈接
報假警也將受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通訊員顧瑞山記者葛學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