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7月4日訊 3日,南京供電部門向有逾期交費記錄的1.2萬戶居民客戶寄發(fā)《關于用電客戶逾期交費的告知函》。除了像以往被收取電費違約金和停電外,今后還將作為失信行為記錄到省信用管理平臺。
按照我省自然人失信懲戒辦法和嚴重失信黑名單社會公示辦法,拖欠公用事業(yè)繳費的行為屬于社會服務領域失信行為。按照失信行為的等級劃分,拖欠公用事業(yè)繳費2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的屬較重失信行為,拖欠6個月以上屬嚴重失信行為。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自然人,將被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tǒng)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有效期5年。收到告知函后,若在規(guī)定期限內交納電費將不被記錄失信行為。
目前我省除了傳統(tǒng)的供電營業(yè)廳、銀行等交費渠道,還推廣了電費充值卡、支付寶、微信等在線支付方式。全省居民電子化交費比例接近60%。 (黃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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