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城市網(wǎng)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曾策力) 12月27日早上8點左右,北京東路龍蟠中路的路口信號燈突然斷電,一大隊執(zhí)勤交警正在緊張地疏導車流,可是路口有這么一輛車怎么也不聽交警“使喚”。
只見一輛銀色的小轎車停在距離路口30米的右轉車道內(nèi),導致后方右轉車輛通行困難。執(zhí)勤交警走過去一看,駕駛員正一臉焦躁地坐在車里刷手機。這是咋回事?搖下車窗后,駕駛員告訴交警,自己正在12306鐵路客戶端上搶春運回家的火車票,8點鐘準時會有新的票放出來?!把劭磿r間到了,我也顧不得那么多了,就停在這搶票了?!瘪{駛員說到這里時,有點無奈。
交警表示理解,但是這樣的行為影響了道路正常通行,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距離路口50米之內(nèi)不得臨時停車的規(guī)定。交警現(xiàn)場對該駕駛員進行罰款100元并記3分的處理,并引導駕駛員把車輛停在附近安全地帶再安心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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