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變熱,孩子圖涼快,將頭伸出了天窗,這危險的一幕幸虧被交警看到,并及時制止。在將孩子放到汽車后排安全座椅后,交警因為司機駕駛時有不安全駕駛行為,對其罰款50元記2分。
3月27日晚高峰時段,南京交警一大隊三中隊警官在長江路附近進行高峰巡邏時,發(fā)現(xiàn)在由東向西的方向有一個小朋友的頭從一輛車天窗伸出來,十分危險。于是劉昌茂警官立即調(diào)轉(zhuǎn)車頭將該輛車攔截下來。駕駛員看著交警既緊張又茫然,不知道自己為什么被攔下來。民警看到小朋友年紀不大,于是詢問小朋友幾歲,小朋友說4歲。民警告知駕駛員小朋友應(yīng)該坐在安全座椅上,這樣讓小朋友頭伸出窗外太不安全了。駕駛員是一名成年女性,她告知民警自己不是小孩的母親,是她的阿姨,正好天氣有點熱,為了讓小孩開心,也沒想那么多。
最后民警除了對當事人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違法行為開具處罰單,還依據(jù)駕駛時有不安全駕駛行為的違法行為罰款50元記2分,并親自將小朋友放上汽車后排的安全座椅并系好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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