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多名網友在微博上曝出一段視頻,視頻2月26日下午16:25,一輛摩托車在南京機場高速上飆車,最高時速飆到299公里/時。視頻在網上發(fā)布后,引發(fā)了網友關注。接到群眾舉報后,南京交警高速五大隊立即成立專案組,并于3月1日將嫌疑人抓獲。今天,記者從南京交警部門獲悉,目前該嫌疑人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圖片來源:南京交警微博
2月27日下午,南京交警高速公路五大隊接到群眾舉報,反映26日下午16時許,一輛摩托車在機場高速由南往北高速行駛,速度一度達到299公里每小時,非常危險,要求公安機關嚴厲查處。同時大隊也關注到網上有同樣的視頻正在傳播。
高速公路五大隊接到舉報后,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專案組,全力對此事件展開調查。經調取觀看事發(fā)路段的監(jiān)控錄像和對舉報視頻進行分析,確定駕駛人違反禁令標志,駕駛摩托車駛入機場高速,并經機場高速由南往北高速競駛,期間超越了數(shù)十輛正常行駛的汽車,多次變道,2次占用應急車道行駛,已經嚴重影響到道路通行安全,專案組隨即對該摩托車駕駛人以涉嫌危險駕駛罪進行刑事立案,并經全力偵辦,初步鎖定違法犯罪嫌疑人為史某。
2月28日,專案組經工作獲悉史某系宿遷市沭陽縣人,并得知其已潛回老家躲避風頭,專案組迅速安排警力到宿遷市沭陽縣進行抓捕。
3月1日,專案組確認史某從老家返回南京,立即組織警力開展排查,經工作發(fā)現(xiàn),史某位于南京市鼓樓區(qū)戴家巷附近某公寓內。10時30分,辦案民警在該公寓順利將犯罪嫌疑人史某抓獲,3月1日夜間,專案組在其老家住宅小區(qū)內將被史某所藏匿涉案摩托車(寶馬牌s1000rr)查扣并運回南京。
據(jù)史某向辦案民警交待,26日中午,自己駕駛摩托車前往江寧谷里附近參加車友聚會。下午16時許,駕車返回,從正方大道秣陵匝道入口駛入機場高速公路,在行駛到翠屏山服務區(qū)附近路段時,覺得路上車輛較少,為尋求刺激,史某自己猛加油門,不斷提速直至車速飆升至299 公里每小時,后因路上車輛較多,逐漸降低車速駛離機場高速。同時據(jù)史某交待,他所駕駛的這款車是2012款的寶馬S1000RR,是在閑魚網上花費近5萬元所購買的,在摩友圈里算是性能比較好的,自認為從來沒人駕駛摩托車開這么快,出于炫耀心理就把行車記錄儀的拍攝的視頻發(fā)到自己的摩友微信圈內。當時也有摩友看到視頻后覺得此舉不妥,要求史某撤回視頻,但史某不以為然,認為法律后果最多是車被交警扣了,沒什么大問題,直到27日晚史某在網上看到相關新聞后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因害怕逃回老家躲避風頭,并托人將摩托車運回老家,在老家,史某也感到十分害怕,后又返回南京打算投案自首。
經查,史某94年出生,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資格,其駕駛的摩托車屬于走私車,俗稱“水車”,無任何正規(guī)合法手續(xù),無上路行駛資格,摩托車的車速還在等待鑒定結果。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被南京警方以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已在南京市看守所執(zhí)行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等待史某的將是法律的嚴厲懲罰。
超速行駛會帶來哪些危害,你知道嗎?
? 易引發(fā)追尾
數(shù)據(jù)顯示,在干燥水平路面上汽車在時速100公里時,采取緊急制動,制動距離大約為40米。而摩托車由于只有2個車輪,同時車輪與汽車相比較窄,摩擦接觸面積更小,時速為100公里時,制動距離達到101米,而時速為140公里時,制動距離達到173米!當前車遇到緊急情況剎車時,同車道后車如超速行駛,則極易發(fā)生追尾事故。
? 影響判斷
從史某所上傳的視頻來看,其駕駛摩托車最高時速達到每小時299公里,相當于每秒鐘車輛前進83米。速度越快,人的反應時間越短、視野越小。實驗表明,當時速70公里時,視力為1.2的駕駛人視力將會下降到0.7,同時,車速越快,視野范圍越小。當時速40公里時,視野為100度,當時速70公里時,視野為60度,當時速100公里時,視野為40度。
超速會受到什么懲罰?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規(guī)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條、99條規(guī)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同時,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規(guī)定,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春雷行動”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結合春季交通違法和事故特點,按照省公安廳“春雷行動”統(tǒng)一部署,南京交警從3月1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春雷行動”,嚴查嚴打嚴重交通安全違法犯罪,積極營造安定、有序、和諧的交通出行氛圍。
南京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