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報網訊 (通訊員 楊維斌 周瀟 記者 朱靜)2016年7月,一名6個月大的患病女嬰被人遺棄在玄武湖公園。17個月后,已經快兩歲的孩子在玄武警方和玄武區(qū)法院的共同努力下,不僅回到了媽媽身邊,還得到上海一家公益組織的捐助。1月2日,孩子在上海開始接受治療。
2016年7月26日,有熱心市民發(fā)現,一名女嬰被人遺棄在玄武湖公園。當時,孩子被放置在一輛嬰兒車內,家人留下字條稱,孩子有先天性疾病,家中經濟壓力大無力撫養(yǎng),希望好心人收留。嬰兒車內還有病歷,上面顯示孩子名叫“琴琴”(化名)。
接警后,玄武公安分局玄武湖派出所立即展開調查,但遺棄地點是監(jiān)控死角,看不到遺棄孩子的人。將孩子送到市兒童福利院后,警方對孩子家屬展開追查。根據就診記錄,警方在河南找到琴琴母親黃某。然而,黃某拒絕領回孩子。“我現在還在照顧一個4歲大的兒子,領回家也是死路一條,沒錢治病。”黃某說。
2017年10月,黃某遺棄一案由玄武區(qū)人民法院鎖金村法庭審理。庭長王萍在和玄武湖派出所溝通案件的過程中,逐步了解到案件的特殊性。“派出所的民警多次跟我提及,黃某大兒子的眼睛也有疾病,家中經濟困難。”王萍介紹,本著兒童保護的原則,她和民政部門協(xié)商后,決定為琴琴聯(lián)系公益組織募集善款。
同年11月,在法院和公安部門的共同努力下,上海大樹公益服務支持中心籌集了5萬元,并接洽了上海一家康復醫(yī)院,愿意免費幫琴琴做康復治療。當民警再次聯(lián)系上琴琴的家人告知這一消息時,黃某和婆婆喜極而泣,不停說著感謝。
同年12月20日,黃某因犯遺棄罪,被玄武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的刑罰。當日,黃某和婆婆來到南京領回孩子。